难道要让文物局管“地沟油”吗?

2013年06月27日 09:40   来源:西安晚报   ■江德斌

  昆明每天有1500吨餐厨废弃物及150吨“地沟油”无人监管,云南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做好地沟油制生物柴油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至今,执行仍是空白。昆明城管局负责人称,“地沟油是清朝就形成的,现在突然让我们统管,这是很难做到的事!”(6月26日《云南信息报》)

  看罢昆明城管关于监管“地沟油”的回应,不免被雷得里焦外嫩。不看不知道,原来“地沟油”居然是清朝就形成的,属于有传统“文物”价值的东西了,而现代的城管声称统管不了,莫非是缺乏和“文物”打交道的经验,要交给文物局来管才行吗?

  早在2010年,云南省政府还没有出台指导意见前,昆明市政府就授权昆明市城管局来管理全市的餐厨废弃物,包括对“地沟油”的管理。可见,昆明城管对“地沟油”负有不可推卸的行政管理责任,但如今每天150吨“地沟油”流向不明,处于监管盲区,威胁到市民的身体健康安全。而部分品牌食用油涉嫌掺杂“地沟油”案件的曝光,则令市民陷入恐慌之中,亦凸显“地沟油”监管问题的严重性。

  昆明城管将监管重心放在餐厨垃圾的回收处理上,并且通过公开招标远在千里之外的山东十方公司,颁发特许经营权投资建设昆明城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也算是在做实事了。然而,蹊跷的是,昆明本地就有用“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的企业,却未能拿到城管部门的特许经营权,导致不能收集地沟油,陷入无法生存的地步。昆明城管厚此薄彼的做法,令人感到非常费解,背后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

  用“地沟油”制生物柴油不仅能够变废为宝,还可以降低废气排放,有利于环境保护,可谓是一项非常有前景的行业,亦受到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许多企业也从中看到前景而投入大笔资金。然而,企业拿不到特许经营权,就无法合法收购“地沟油”,致使“地沟油”没有变成生物柴油,而是进入非法生产者手中,进而流向市民餐桌形成危害之源。

  显然,昆明市“地沟油”失控的责任,很大程度上就在监管部门身上,因其没有履行监管职责,且未依法向生物柴油企业颁发特许经营权。

  可见,昆明市城管部门明显存在失职行为,不去努力履行责任管好“地沟油”,反而将问题推给清代,分明是在找借口推卸责任,实在是荒诞至极。而从各国的具体操作经验来看,“地沟油”并非无法监管和利用,只要明确相关管理部门职责,严格规范回收流程和生产环节,对监管失职予以追责,即可控制住“地沟油”的流向,避免危害到市民的健康。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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