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正式工"同工同酬" 网友:不抱太大希望 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临时工、正式工"同工同酬" 网友:不抱太大希望

2013年06月27日 09:21   来源:华声在线   

  [新闻观察]

  同工同酬绝不能仅是一个期待

  文/程奎星

  新《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其中有一条“同工同酬”的规定,因为切实关乎到一个庞大劳动群体的利益,而倍受关注,临时工这个夹杂着一部分劳动者心酸的称谓,终于获得了法律的认可。然而,记者调查发现,面对这条让人欣慰的法律规定,临时工们心中却并不那么乐观,同工同酬还是有点“难以相信”。

  他们一样干活出力,甚至干更多的活,干正式工不愿干的活,却拿不到一样的薪酬待遇。长时间以来,临时工留给人们的印象是活一样干,钱不一样拿,只有出了事的时候用来做挡箭牌。临时工这个称谓背后,夹杂着这个群体的心酸和痛楚,不仅工资少,还被排除在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范围之外,用劳务输出来规避相关法规,早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潜规则。

  新《劳动合同法》以正式法律规定来维护广大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同工同酬被写入了法律规定,就意味着所有的单位都必须无条件执行。但是,为何众多临时工在面对记者提问,依然对同工同酬满怀疑惑,甚至很多人认为,很长一段时内,这条法规仅仅是个标语而已,还很难在现实中普遍实现。临时工遍及各行各业,甚至连政府机关都隐身存在这个群体,实现同工同酬看起来还只能算是一个期待。

  有这样的顾虑定然有着现实依据,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法制变成了人治,这种现象在基层普遍存在着。就拿国家普遍要求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在一些基层企事业单位依然存在着不缴、欠缴行为,为了规避国家法律法规,一些企事业单位把临时工转移到劳务派遣之下的皮包公司,来逃避责任。临时工不仅不同工同酬,连起码的权益都无法保障,遇到工伤和职业病,便被企业一点补助打发走人。

  同工同酬让那些被遗忘在角落里的临时工们激动不已,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平等的基本原则,也要求同工同酬取得薪酬,临时工这个群体如此大规模普遍存在于各行各业,本身就是一种不正常的违规现象。在岗的悠哉悠哉,脏活累活都交给临时工,临时工却拿不到应有的劳动报酬,除了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更违背了起码的社会公平。

  同工同酬入了法,但这不能仅仅是一个期待。新《劳动合同法》让众多临时工们,看到了一线曙光,国家用法律保障维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同工同酬来调节收入贫富不均差距,于国于民都必须要严格落实贯彻执行。希望各级劳动执法部门能积极作为起来,各级工会组织行动起来,积极替临时工开展维权行动。对于广大临时工而言,如今有了法律依据,对于侵犯合法劳动权益的行为,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权。

  同工同酬绝对不只是一个期待,维护包括临时工在内的广大职工合法权益,让他们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是实现中国人“中国梦”的一个基本前提。

  实现同工同酬须夯实新法

  文/贾春强

  让人眼前一亮的是,即将颁布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无疑是临时工群体的福音。换言之,从7月1日起,临时工可以名正言顺的享有和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同时,新政剑指当前双轨制的用工模式,决意消弭双轨制用工的不合理、不公平的现状,确保临时工的合法公平劳动权益。但是,保障临时工合法权益,离不开新政的严格执行和严厉监管,否则,既难以完成临时工的涅槃转正,也会让新政沦为一纸空文。

  可以说,临时工是劳动不公平的标签。众所周知,临时工往往做着最脏、最累甚至最危险的活,但却拿着最低的报酬,享受最差的待遇,即便如此,得之不易的工作机会还常常朝不保夕。而一旦罹遭不幸,他们维权不是举步维艰、处处碰壁,就是只能忍气吞声、任人宰割。据媒体报道,长沙环卫工人刘利华因中暑抢救无效死亡,但因其没有正式编制,却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而诸如此类一毛不拔的赔偿遭遇,恐怕不胜枚举。

  劳动公平是最重要的社会公平。当前存在的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双轨制用工模式,既是对劳动公平的漠视,也践踏了起码的社会公平。吊诡的是,在法律框架内,公民的合法权益不是一视同仁的呈现,而是厚此薄彼,以制度为名堂而皇之的向编制、正式工倾斜,这要么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挑衅,要么是对社会公平的公然戳害。

  显然,重在合轨并道,谋求同工同酬的新政,彰显保障临时工合法权利的行政考量。临时工作为游离于法律保护范畴的特殊群体,虽然,其产生根源,可能是由于诸多历史、社会的发展原因造成的,但是,一个成熟的法理社会,理应对制度的缺陷或硬伤,做出及时的调整或救赎。

  尽管,新《劳动合同法》旨在消除劳动歧视,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劳动就业环境,规范企业合理、合法的用工。但是,这一切都离不开对新政切实有效的夯实。一方面,劳动、检察等相关部门要以铁腕保障新政的全面顺利实施,对于那些顶风作案、罔顾坐视、明修栈道者零容忍;另一方面,加大问责力度,对那些弄虚作假的“李鬼”,严惩不怠,让其付出巨大的违法成本,倒逼其守法。而在逐利的语境下,如果新政缺失严厉的执行和监管,临时工还会卷土重来,双轨制还会暗流涌动,临时工的春天只能是一厢情愿的奢望。(华声评论)

  [新闻反思]

  靠什么拯救“临时工”?

  文/洪 丹

  一方面法律不允许存在“临时工”,另一方面“临时工”却几乎覆盖所有机关单位,并风行于大大小小的企业。这意味着,法律被挑战的同时,数不清的“临时工”的权益也在时刻被剥夺着。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出现正合时宜,但现实来说,临时工与正式工之间的差别不仅仅是同工同酬,他们缺的是尊严,而这尊严毫无疑问来源于“编制”。正如有人指出的,“干的是21世纪的活儿,用的却是上个世纪的编制,这是导致一些单位被迫大量使用编外人员的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说,要彻底拯救“临时工”,仅靠法律的强硬表态是不是足够呢?(南方日报 )

  “同工同酬”照进现实还需监管制度保障

  事实上,企业大量使用临时工,主要基于降低用工成本的考量,也就是以付出廉价的劳动报酬,获取较多的利润空间。新规强调“同工同酬”,无疑会冲击企业的既得利益,推高企业用工成本,降低企业的最大盈利。于是,钻制度空子、想办法规避就成为企业的自保选择。而可能的“对策”有三,一是企业通过将一些简单的产品外包,把大量临时工剥离出本企业,让“同工同酬”失去与正式工的可比性;二是随意扩大“辅助性”岗位的范围界定,反复使用 “临时性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用工规定;三是大批裁员或者不再招募新员工,这势必会影响人们的就业。

  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如何让善政结出善果,着实考验着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智慧。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同工同酬新政的制度设计。比如细化相关条款的政策涵义和适用界限,为企业执行规定和职工有效维权提供可操作依据;加大对新政实施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严惩顶风违纪、以身试法的侵权行为;唤起职工勇于维权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员工对自身权益保护的主体作用;探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的民主机制,依法用好人社部门监管劳务派遣工作的行政权力,发挥工会组织职工“娘家人”的支持和援助功能,等等。(青岛日报)

  [新闻观点]

  对于临时工这一弱势群体,同工同酬的新规无疑是美好愿景和法律保护伞,而真正的权益维护,还需包括政府部门、企业员工、用人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相向而行。人们期待着临时工的尊严回归,能够成为实现包括各种权利和福利平等在内的劳动公平的前奏和序曲。

  [微言大义]

  @木棉花518的快乐生活:希望临时工从历史中消失,希望像我们这样的临时工真的能和其他工人一样同工同酬。

  @CD真的很忙:同工同筹说了这么多年了,各单位都是有对策的。实行好监督就可以了。

  @1059阳啊:说说而已你还当真啊?

  @马虎组合_20638:难,太难!大型国有央企,我们那边大都是临时工,单位要吃得消就得降低正式工待遇,才会同工同酬吧!

  @医言难尽呐:那就取消临时工,给临时工编制好了呀,干嘛搞形式,肯定还是不一样的。其实临时工和正式工都是大学同学,好多学习成绩和个人能力都是不比正式工差,就因为某些原因成为临时工,他们心里是有怨气的,觉得不公的。

  @老笙:七月一日见分晓。说实话,不抱太大希望。

  @Bill-马屁精:这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社会,领导说:你们不是临时工,你们是签了合同的正式员工。简称:合同工!

  @立行人:有这个形式比赤裸裸的剥削又要好一点,虽然是画饼。

  @清泉青:真希望是实实在在的执行。

  华声在线综合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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