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民称为“中国好考生”的黄子恒,在22日查到的高考成绩仅为290分。这分数距四川省高考三本线还差187分。据了解,目前,黄已被共青团四川省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宜宾市第一中学校党委主任叶欣介绍,黄曾想报考师范院校,学校为此向全国十多所师范学校发了推荐信,“目前还没有回音。”(6月24日《新京报》)
人们对黄子恒予以“中国好考生”的赞誉以及官方授予“优秀共青团”的称号,皆出于表彰其德的考虑。现在他高考落榜了,于是对他进行推荐上大学的帮助,似乎是对他的善举的奖励的延续,这样做其实不妥。道德归道德,考试归考试,升大学还得凭借他的考试成绩去上,这样才是真正的维护高考的公平正义。大学录取人才应该讲究品学兼优,光只“品”好而“学”不优还不够。假如这样的录取方式能够成立,不少人也去纷纷制造“善举”,意图得到升学的推荐,那岂不是误导了升学考试的竞技途径?
或许有人会以黄子恒耽误了考试时间为理由赞同推荐其上大学。他考试时间其实只是耽误了短短的2分钟而已,而他的考分仅为290分,距三本线仍然很远,这说明他的功底确实不是很扎实。以这样的文化基础,让他去上大学其实是害了他,他会学习很吃力,甚至会影响到他专业的有效学习。毕竟上大学不是做志愿者,还是应该有学识的底子。基于他送考生就医耽误了时间或受到一定影响发挥的事实,可以考虑给他一次再考的机会。或是用备用卷再考一次,或是由有录取意象的高校对他进行一次自主考试招生,如果他的成绩达标即可名正言顺地录取他,但绝不是凭借推荐上大学。
过去我们也曾实行过“推荐上大学”制。文革时期“工农兵推荐上大学”的制度,今天还是许多人心中的痛,无论是对个人乃至社会,教训都是非常惨痛的。如果把类似的制度重新推到我们今天的社会,想必对种种“权力寻租”现象,对法制观念、信用机制和高招制度都是一种很大冲击。实行上大学推荐制其实是一种可怕的历史倒退,这种惯性思维做法还是应该谨慎为好,一旦开了这个口子,恐怕就会有许多的效仿做法,是很危险的。
去年就曾有考生迟到2分钟被禁考的事情,因为制度面前一律平等。黄子恒送考生就医耽误2分钟的代价他应该知道的,也应该有一些担当。尽管他的德行值得赞誉,但不能因此就得到推荐升学的优待。事实上送医的事完全可以报告监考老师,让考务人员去处理,不必自己亲自抱女生送医。他在做善事与考试之间应该有一个理智的抉择,既然做了就要面对另一种“人生高考”:放弃或重新再来,凭借自己的实力升学才能完美自己的人生。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