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城管临时工暴力执法 鱼目混珠谁之殇?

2013年06月07日 06:57   来源:红网   徐尼基

  5月31日,陕西延安城管执法人员与自行车行人员发生冲突。店主在冲突中被踩踏致面部出血。当地曾做过城管协管员的史锐表示,苦的、累的、不好的活都由临时工做,但一出事就拿临时工当挡箭牌,这是一份费力不讨好的活。(6月6日《新京报》)

  临时工不该是负面词汇。其实,不仅仅在城管队伍才有临时工,临时工无处不在。受编制和经费限制,加之工作需要,导致一些单位和部门人手缺乏,他们的经费来源有一部分属于财政拨付,一部分属于自负盈亏,有自收自支的权利,可以用自己的钱,聘请一些人员,这些人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临时工。除了城管队伍,环卫队伍中的临时工队伍也非常庞大,还有警察队伍,运管队伍,医院护士队伍等,还有相当一部分国企当中也有很大一部分人属于临时工,比如电信、移动等等。临时工拿着表面上和正式工一样的工资,干着跟正式工同样的工作,甚至干着一些正式工不愿去干的工作,同时他们还要时刻面临被解雇的威胁,因此,有时候,他们更有危机感、急迫感,更吃得苦,更舍得干。临时工为所在单位、部门,为这个社会同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这点是不可否认的。

  同样是临时工为何差距这么大呢?我们对临时工有偏见,主要源自太多的负面新闻都涉及临时工,特别是城管暴力执法的始作俑者,几乎都是临时工。我们是否应该达成普遍共识,只要有啥坏事,都是临时工干的?其实,临时工不一定都是干坏事的。看看我们城市环卫工,他们和城管有共同的职责,维护城市的整洁卫生,给人们创造舒适的城市环境。但是,我们经常看到的听到的新闻又是什么呢?恰恰更多的是环卫工被打,城管打人。一个被打,一个打人。同样是临时工,尽管他们的职责类似,为什么一个处于弱势,另一个却是强势呢?这个不值得我们深思吗?当披上权力的外衣,就可以放任自己的行为吗?

  临时工可以有但要规范。成也临时工,败也临时工,大部分临时工在一边在埋头苦干,积极奉献的同时,还要时刻有献身精神,充当正式工的挡箭牌。而面对这种不公平,临时工又能如何呢?谁叫咱是临时工呢?既然我们的社会离不开临时工,我们就应该正视他们的生活现状,有条件谁愿意去当临时工呢?一方面,我们要为临时工正名,临时工也是合法的劳动群体,也需要社会的认同和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我们要加大临时工的规范管理,正式工有编制,临时工是不是也应该有合同吗?因此,我们首先要解决临时工的归宿感,用工前必须签订用工合同,就像企业签订合同一样,合同一签,我就是企业的一员,我对企业负责,企业对我负责。临时工合同期内,工作时间不论干了好事还是坏事,用工方都脱不了干系。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干了坏事都应当受到应有惩处,责任单位也难以撇开。

  同时,要加大行政体制改革。严格区分行政、执法、事业、企业性质,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降低行政成本,最终实现企业就是企业,事业单位就是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就是政府部门,各司其职,各担其责,管好权力,用好权力。如此,就不会出现政府部门有临时工,临时工充斥政府工作人员,鱼目混珠的怪现状了。临时工就成不了“众矢之的”了,同样也就成不了所谓的“挡箭牌”了。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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