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买”就没有“拐”

2013年06月04日 10:52   来源:大众日报   乔志峰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中国每年的失踪儿童不完全统计有20万人左右,找回来的大概只占到0.1%。专家表示,好多人也知道收买被拐儿童是违法犯罪行为,但在中国的司法事务中绝大部分收买人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被追究也是比较轻微的行政处罚,惩罚性荡然无存,犯罪成本很低。动物保护者经常说一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对动物的保护尚且有这个认识,难道在对孩子的保护上连这个认识都达不到?这样的保护力度,又怎能确保孩子不受伤害?

  既然法律中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就应该严格执行,不要怕法不责众。那些收买被拐儿童的人,有几个不是故意的?不要说你不知道孩子是被拐卖的,也不要拿“收养”一类的说辞来为自己开脱。收养也要符合条件,也要讲程序。

  消除拐卖儿童的市场,必须对拐卖儿童犯罪形成高压态势,让违法成本“高不可攀”,不仅面向拐卖者,而且要针对收买方。对于儿童失踪案,要穷追不舍,一查到底,没有“买”就没有“拐”,这样的常识不需要再重复。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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