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好心的权力也要关进笼子

2013年06月04日 07:01   来源:经济参考报   晏扬

  在公共场所进餐,有剩菜剩饭习惯的人要小心了,你可能因此受罚。近日,从武汉市文明餐桌行动领导小组会上传出信息,武汉将对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剩饭剩菜行为制定处罚办法,用规章制度约束浪费行为,现正在征集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餐桌浪费严重不严重?严重。消费者该不该浪费食物?不应该。政府该不该引导人们厉行节约?应该。这些道理都是明摆着的。也就是说,武汉市拟对餐桌浪费实施处罚,目的正确,用意良好。可问题是,政府行为首先要合法,要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政府行为,不管目的多么正确都是错误的,这是在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过程中,需要不厌其烦加以强调的一个常识。

  消费者确实不该浪费食物,浪费食物是可耻的,但要知道,这里的“不该”只是道德上的要求,“可耻”也是道德上的谴责。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消费者浪费食物,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消费者浪费自己花钱买来的食物,并不是一种违法行为,因而不应该受到法律处罚。反过来说,没有任何法律授权政府部门对浪费食物者实施处罚,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政府部门便不能自我扩权、处罚剩饭剩菜行为,否则就是逾越权力边界。

  何况,处罚餐桌浪费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何认定餐桌浪费是一大难题,剩多少饭菜算是浪费呢?偌大一个城市,那么多宾馆、饭店、食堂,每天就餐者无数,需要多少执法人员才能检查、处罚得过来吗?

  这就是说,处罚餐桌浪费不仅是政府无权管、不该管的事情,而且是没法管、管不好的事情,倡导餐桌文明,政府需要另想他法。

  一些政府部门总喜欢大包大揽,恨不得把什么事情都管起来;总以为权力是无所不能的,什么事情都可以管好;总以为只要目的正确,就可以逾越权力的边界、法律的边界。这是对法律缺乏尊重、对民众权利缺乏敬畏、对自身权力缺乏正确认知的表现。从这个角度看,不仅“恶意的权力”要被关进笼子,“好心的权力”也要被关进笼子,否则就难免好心办坏事。

(责任编辑:李志强)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