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三思而后转” 应成媒体共识

2013年05月23日 07:26   来源:羊城晚报   张枫逸

  美联社日前重新修订了员工使用社交媒体守则,严禁员工在社交媒体上转发未经证实的传闻。在使用社交媒体上的信息作为新闻源前,必须要通过电话、电邮等方式与发布信息者取得直接联系,确定发布者的身份及其发布的信息是否真实。(5月21日《中国日报》)

  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微博等社交媒体凭借其快捷、海量的传播特点,在信息传递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许多传统媒体也纷纷介入,设立官方微博和员工认证账号,抢滩新媒体市场。鉴于微博上信息往往鱼龙混杂,网友在判断其真实性时,往往会把传统媒体微博是否转发作为重要参考,这就意味着媒体一旦误转失实信息,其负面效果难以预料。

  2010年12月6日晚,新浪微博疯传金庸去世的消息。某新闻周刊的编辑看到后,就用杂志官方账号转发了类似内容的微博。因为没有注明转发,很多网友误以为是该周刊核实并且首发的消息,于是信以为真,大量转发。不久该消息即被证实是假,相关责任人引咎辞职。这一事件是首个官方媒体在微博发布虚假新闻的案例,入选了当年十大假新闻。

  过去,有人称记者的笔下“有人命关天、有财产万千、有是非曲直、有善恶忠奸”。如今,传统媒体的官方微博,同样代表着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即使是媒体员工的私人账号,也并不等同于一般的普通用户,而是被视为媒体的新闻发言人,一言一行都会在网上掀起巨大涟漪。正如美联社新规中指出,“转发而没有评论,很容易被看成是一种你赞同原信息观点的信号”,从而对广大公众造成误导。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说到底,新媒体也是媒体,也要遵守新闻的客观规律,去伪存真。同时,相较于普通网民,媒体也更有能力通过各种渠道向新闻当事人求证,进行核实。美联社的新规值得我们借鉴和反思,微博“三思而后转”,必须成为媒体共识。每位编辑记者都要珍惜羽毛,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不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及时纠正错误信息,真正担负起互联网上的瞭望哨角色。而媒体的率先自律,也有助于引导广大网民慎用自己的话语权,严谨理性地发布和转发信息。

  和网络上的转发相比,传统媒体在引用微博信息时更应谨慎处置。时下,一些媒体为了抢新闻,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直接引用了网络信息,催生和传播了众多谣言。有些记者缺乏深入采访的精神,而是用剪刀加糨糊的形式,对网帖进行节选后,再拼凑些网友的评论,就组成了一篇新闻报道。

  诚然,微博可以成为新闻人发掘线索的富矿,但记者们不能“捡到篮里就是菜”,必须秉承职业道德和操守,当好把关人的角色,真正传递那些有价值的信息。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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