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峡都市报》报道,福建漳州南靖县,两名被当地镇政府雇来负责无公害处理病死猪肉的工作人员,竟自寻“商机”,将病死猪私自屠宰,运往湖南、广东等地。短短3个月,两人卖出近40吨病死猪肉,案值达300余万元。目前,3名主犯已被逮捕,死猪肉流向正在调查中。
@幸运的鱼鱼的双座:最近以来死猪、假羊肉、有毒姜等事件频繁出现,使得食品安全让人很头痛。我想,若养殖户、贩卖户以及安检人员把消费者当亲人,当做自己,也许才能让老百姓真正意义上享受吃得舒心、用得放心!
@黄鑫:每次看到此类新闻,都是胆战心惊,我想,国家对于不断出现此类事情应该反思,是不是应该重新修订法律,明知食品有可能给人带来危害,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违法去做,这是否构成故意伤人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
@毛毛111:40吨病死猪肉,仅被两名雇来负责处理病死猪肉的工作人员全部贩卖掉,竟无人知晓。这事很蹊跷,这么大的量,难道没人参与协助?难道处理时只需他们一个环节?政府监管可不能遗漏了。
@绍兴好心人:职能部门在干啥?各省际检疫卡口又在干啥?各巿场有商品入场登记查验吗?媒体报道固然值得表扬,但更期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位有良知的人,一看到身边有这类不安全食品出现,第一时间把信息发出来。人在做,天在看。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