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还须杜绝官员“两肩挑”

2013年05月03日 08:02   来源:光明日报   完颜平

  “两肩挑”的模式迫切要改,这既是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也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制度性保护”。政府官员只履行“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权利和职责,不参与资本运营,才可能远离腐败风险。

  近日,有媒体记者在向苏州市纪委求证时获悉,经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副主任纪向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额钱物,情节严重,已涉嫌犯罪,正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媒体报道,事发时纪向群还担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资委副主任之职。实际上,他还有另一个职务,苏州高新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副书记。这清楚地表明,在我们政府部门一些领导干部中仍存在“两肩挑”现象,也就是备受群众诟病的“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而且,这一现象并非个别,具有普遍性。

  其实,对“两肩挑”,中央曾多次严令禁止。2004年中纪委和中组部联合下发《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今后,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再审批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同时,《公务员法》等法规也明确规定不允许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然而,规定是规定,执行归执行,一些地方并未将多头兼职现象清理、整顿干净,“两肩挑”非旦见怪不怪,甚至成建制、成系统、成系列出现。

  “两肩挑”现象在一些地方是知之而为之。有的可能确实是从“促进发展、便于工作”考虑,在实际工作中也可能起到“加大推进力度,提高生产效率”的作用。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一现象也容易滋生腐败。坐着政府部门要职的位置,又把着市场资源分配的“肥缺”,想不腐败都不容易。实际上,一些政府部门的权力常常就掌握在这些“两肩挑”的人身上,自由裁量权太大,极易在资金运转、土地出让、项目招投标等环节中,通过权力寻租中饱私囊。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下水”的官员不少有“两肩挑”的履历。

  所以,“两肩挑”的模式迫切要改,这既是对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也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制度性保护”。政府官员只履行“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权利和职责,不直接从事市场资源分配,不参与资本运营,不操作具体的经营活动,才可能远离腐败风险。如此,不仅可以使一些党员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而且可以减少对政府形象的损害。

  我们常讲要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但每年都有一些官员走上腐败的不归路,其源头到底在哪儿呢?有些干部“并非天生就腐败”,他们原本也很廉洁,勤政为民,在做一个单纯的官员时,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做了很多实事好事。而一旦身兼数职、权力膨胀时,就难以把控自己,在“做了多大好事的同时,也往往做了多大坏事”。由此看,当官就别想从商,从商就别想当官。这样,就必须从制度层面堵死利用公共权力来牟取私利的途径。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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