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劳动节。每逢此时,向劳动者致敬,便成了公众的表情“交集”。而“体面劳动”,也成为公共讲场中的关键词。国家主席习近平就强调:“人世间的美好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破解”。
对许多人来说,“劳动最光荣”,是濡染已久的名言。它包含了对劳动价值的尊崇,也是当下社会畸缺的理性认知。劳动节的设立,就对接了这般价值诉求——通过节点性的提醒,来唤起公众对劳动价值的认同,并关心劳动者的权利生态、现实处境。
毋庸置疑,近年来,我国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正渐趋完善。从整治欠薪,到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再到高温立法,劳动者的“权利缺角”,被渐次打上补丁。
可就眼下而言,对劳工权益的呵护,离臻于至善仍有距离。
昨日《人民日报》就细数了劳动法中多个“被漠视的条款”:“加班”变“值班”,补偿工资“躲猫猫”;少缴漏缴社保金,职工救命钱缩水;女职工怀孕要提前“申请”,产假未完被迫上班;少了劳动合同,工伤难以认定等。
事实上,宏观上看,劳动者权益的亟待改善,还体现在多个方面:社会收入分配的失衡,导致部分劳动者收入较低,“过劳死”现象也依旧存在;农民工讨薪难,尚待纾解,尽管“欠薪入罪”实施两年了,可迄今仍无判例;就业歧视乱象频发;职业病防治仍留空白区,如何规避“开胸验肺”重演,成未竟之问……
习近平讲到,要让劳动者体面劳动、全面发展。而“体面劳动”的前提,正是法规不打折扣,权利落到实处。在转型期语境中,实现产业升级,让劳工权益保护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已是迫在眉睫。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