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回摊车,商贩当街向城管下跪。为化解僵局,城管执法队员与商贩对跪。显然,这不但没有化解僵局,反而让局面更显窘迫。很多人以此为例,视之为当下城市治理的尴尬。
城管形象、城市管理走到何种境地,其中有哪些具体问题,或多或少可以从这一事例中获知。而各方也多把焦点集中在该怎么执法的争论上。在我看来,柔情或粗暴,都是体现于执法方式上的一种表象。问题的本质,不是怎么执法,而是怎么去理解法律,造成了“需要”双方互跪的执法。
商贩下跪,可以设身处地地从商贩的生存出发,把下跪当作一种自救途径。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把它上升到人在绝境中的条件反射式举动来看。不过,下跪的背后,其实还有另一个潜台词,即下跪兴许可以让执法队员改变主意。
若是放在法治化程度极高的社会,用下跪请求改变行政处罚的情况大概不可能发生。一来,一项依法作出的裁断不会因其他因素而动摇,只要裁断依据正当,就不能指望找别的路绕道,退一步说,就算想变更裁断,可以考虑的也是从法律条文里找出适用于自己的依据。二来,无论执法者的决定多么难以让人接受,当事者多么想改变这一决定,不能改变的,是两者在执法关系中的平等地位,可见,下跪举动还延续了权力关系下的不对等思维。
如果说商贩的下跪,是把“动之以情”套用到一个法律问题上,那么,执法队员的下跪又说明什么呢?城管负责人的解释是,摊贩下跪,而城管队员不跪,易产生误解,引发负面舆论,所以城管下跪有些无奈。在这一语境下,下跪可以说是不得已的“危机处理”。问题在于,城管执法有理有据,只要恪守权力的边界,不逾越底线即可,此处同时兼顾道义的考虑,显然另有意味。
毫无疑问,城管形象的老问题是首要原因。除此之外,占领道德制高点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也就说,作为一个执法者,法律上有理是不够的,执法过程还要考虑道德上不被动,甚至站得更高。这样的理解导致“合情”比“合理”更重要,让道德逻辑压住法治思维,掩盖的是法律所代表的正义性本身。
商贩下跪不是因为执法的不正义,他更不会考虑执法人员对他的宽待,便是对其他人的不公。而执法者呢?柔情执法与粗暴执法,悲怜或愤怒,其中的情感性都高于了正义性。换句话说,在以法律为依据的情境下,既不会有柔情执法的严肃性之争,也不会有粗暴执法的越界之果。
“城管和商贩都很难”,这是不少网友对下跪事件的观感,于是,沟通谅解成了看似合理的良方。由此可见,法律问题的道德化仍是不少人的论理倾向。而不同事件里表现出的,法律问题道德化或道德问题的法律化,正是这种问题混淆、判断错乱的延伸。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