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管与摊贩对跪 消解了执法的严肃性

2013年04月16日 07:10   来源:红网   于文军

  近日,一组照片在网上热传:一名身穿“城管执法”背心的城管队员与一名摊贩面对面跪着,旁边站满了围观的市民。截至昨天,该组照片已被2.6万多名网友点击观看,近百名网友在帖子下留言讨论。(4月15日《武汉晚报》)

  执法不是个人行为,代表的是国家和全体人民的意志,自然要体现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任何不恰当的行为都有可能亵渎了执法的严肃性和法律法规的不可侵犯性。如果哪些法律法规“过气”了,可以通过人大等机构进行修改或撤消,只要未被修改或撤消,执法就宜理直气壮,没有什么理亏的。如果执法人员有过错,被执法人员可以要求执法单位及其上级机关对执法人员依法裁处。执法人员“下跪”没有用,代替不了执法单位及其上级机关对他的依法裁处。如果执法人员没有过错,“下跪”意味着理亏,请求宽恕,是对执法严肃性的亵渎,非常不妥。

  在执法过程中,既要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又要尊重被执法人的人格,这是对的。但尊重被执法人的人格,绝不意味着非要采取“下跪”的形式,就是说,即使不“下跪”,并不表明执法人员不尊重被执法人员。令人纳闷的是,这几年,执法的严肃性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执法似乎成了理亏的事,以至于执法尤其是城管执法刮起了一股子“柔媚之风”,什么“眼神执法”“美女执法”“围观执法”……“下跪执法”既是其一,这些东西竟被美名为“城市文明之风”,“城管与摊贩的理解与平等”,等等,岂不咄咄怪事!在这种风气下,城管人员的工作压力特别大。在这个新闻中,城管之所以“下跪”,是怕引起围观市民的误会,假如摊贩下跪而城管没下跪,照片传到网上,城管恐怕倒大霉了。由此想到,现在为什么执法难,这与执法的严肃性得不到尊重与维护不无关系。

  无论对执法人员还是对被执法人员,“下跪”都不能解决问题。对执法人员来讲,不能因为被执法人员下跪求情了,就放弃原则不执法了;对被执法人员来讲,也不会因为执法人员的“下跪”,就对执法心悦诚服了。因而,对执法中的“下跪”津津乐道,大加赞誉,是不足取的,甚至可能对执法的严肃性产生误导。法治社会讲究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千万不要用“理解平等”这类无原则的语词“和稀泥”,搞那些有悖法治精神的“零碎”,实在没意思。

  城管执法的对象往往是弱势群体,同情帮扶这些弱势群体的最好手段是及早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让党和政府的阳光普照他们,绝不是把城管与这些弱势群体对立起来。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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