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H7N9禽流感,国家祭出系列“组合拳”,各地应对防控措施也层层升级。但谁来为H7N9患者高昂的治疗费用买单却是一个问题,有媒体呼吁公共财政来买单,而中山大学教授林江认为,使用公共财政资金买单的前提是:H7N9禽流感具有人到人的传染性,目前禽流感患者治疗费由政府财政买单,时机不太成熟。(综合4月7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
与十年前的“非典”相比,在应对H7N9禽流感上,政府和民众都“淡定”多了。但与免费治疗“非典”患者不同,H7N9禽流感的治疗费竟成了患者沉重负担,政府能否兜底买单需要讨论,但更需尽快明确。在我看来,给免费治疗H7N9禽流感设置“前提”不仅不合时宜、不近人情,也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
在某些专家看来,H7N9禽流感是散发的,不具有人到人的传染性,应当视为个人卫生事件,而不是公共卫生事件,政府拿公共财政为个人治病,等于用纳税人的钱为一个人看病,对整体纳税人不太公平。这种呵护纳税人钱财的精神值得称道,可惜用错了地方。
从各级政府的应对措施看来,H7N9禽流感已经不仅是个人的卫生事件,更是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从各地板蓝根的再次脱销即可见一斑。多地抢购囤积板蓝根,这是十年前的一幕,十年后又返回原点,尽管包括终南山院士等权威专家一直质疑板蓝根在治疗H7N9禽流感上的作用。另外,从国家层面层层加码的防控措施来看,H7N9禽流感无疑是一场公共卫生事件,而且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公众的心理恐慌。
H7N9禽流感是否具有人到人的传染性,目前仍没有定论,只是暂时未发现而已。对那些不幸感染H7N9病毒的患者的治疗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试验性质,仅仅是“摸着石头过河”而已,也是为人类攻克这一难题积累宝贵的临床经验,如果完全由其个人承担高昂的费用,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可以设想,如果最后结论是H7N9禽流感不具有人到人的传染性,那么H7N9禽流感也掀不起多大风浪,即使治疗费用全部由政府买单,也花不了几个钱,用少许的财政资金换来攻克一种新型病毒的办法,从而避免公众恐慌,其代价微不足道,纳税人不会有太大怨言。但是如果最终确定H7N9禽流感具有人到人的传染性呢?后果不敢设想。
事实上,《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并没有设置是人际传染性还是人与动物之间传播的前提。2003年施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也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资金,保障因突发事件致病、致残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刚成立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4月3日也紧急发文,要求医疗救治费用按照规定渠道解决,严禁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推诿患者。
因此,如何贯彻落实上述法律法规的精神,对H7N9患者提供及时、免费的治疗才是当务之急。无论是政府设立救治紧急资金,还是开辟医疗资助渠道,必须明确H7N9禽流感的治疗是免费的,这不仅不是乱花纳税人的钱,反而是对纳税人的生命负责。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