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天然气价格上调,如此个案要不得

2013年04月03日 09:09   来源:荆楚网   蔡玉军

  据经济之声报道,近日国家发改委表态,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的消息不实。而4月1日,长春市却上调了居民天然气价格。对此,记者采访了长春市发改委价格处处长邵树权,他说,是为了疏导2010年国家调整天然气出厂价格,以及近几年长春市天然气置换煤气改造工程增加的成本费用。(中国广播网4月1日)

  天然气的使用涉及众多的民众。国家发改委已然做出了表态,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的消息不实。但长春何以反其道而行之,确实让人不得而知。而民众所知道的就是长春市发改委价格处处长邵树权强调的理由,“涨价是为了疏导2010年国家调整天然气出厂价格,以及近几年长春市天然气置换煤气改造工程增加的成本费用。

  仔细想想,这样的理由似乎有点牵强。实际上早在2010年,天然气价格进行了上调,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由每千立方米由925元提高到1155元,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提价幅度为24.9%。但2010年的事情,何以拿到2013年兑现,程序上“合法合规”并不代表合理,假如程序不合法合规的话,那涨价也就无从谈起。

  至于说近几年长春市天然气置换煤气改造工程的问题,政府部门即使增加了成本费用,也不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政府部门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必须承担起来,而不应靠涨价来进行调解,这样的做法要不得。

  笔者认为,诚如长春市发改委价格处处长所言,只是个案,但起到的“表率示范”作用非常不“给力”。因为凡是涉及到民生的问题都要慎重,如果引起连锁反映,最终买单的还是普通消费者,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也将大大降低,这样的个案不要也罢。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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