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网络反腐联盟”使网络反腐更成熟

2013年03月29日 09:15   来源:中国网   郭文斌

  佛山市于3月19日正式启动网络反腐联盟,由佛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成员还包括知名网友、媒体代表、宣传部门人士、党校和佛科院学者等。这在全国地级市中应属首例,成立目的在于探索网络反腐机制。(3月28日《羊城晚报》)

  网络时代,人人都有一个“麦克风”。网络反腐已经成为反腐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已经拉下马的腐败官员就已经不少了:“表哥”、“房叔”、“雷政富”……网络反腐的突出特点是“全民性”、“自发性”和“及时性”。比如微博,更是监督官员的一个利器。然而,网络反腐还有自身“天然”的缺点:比如会误伤好人,也容易流于表面化,同时偶然性也很强。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

  组建“网络反腐联盟”,通过透明化和制度化的互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网络反腐的弊病,从而使网络反腐更成熟,更有力量。“网络反腐联盟”该拥有一个怎样的制度?显然佛山的做法还需要进一步补充:

  其一,“网络反腐联盟”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及时回应”,从本质而言,是官民互动。当网友提供线索时,官方该及时介入,且给予及时回应,这样的互动,才能对腐败官员形成震慑力。 比如“微笑局长”杨达才的“下课”就显得不及时,公众对其近一个月的关注才有结果。这样等待的时间就太长了;其二,广大网友都该是联盟的成员,而不是只有几个知名网友才是成员,可佛山的“网络反腐联盟”只有15个人,而人员包括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宣传部门人士、公安部门代表、党校学者、媒体代表以及知名网友,这样的力量看似“联盟”,但却不是力量的“联合”,其力量不足吓退腐败官员;其三,要有防误伤好人的保障机制。“网络反腐联盟”的公信力是建立在不误伤好人的基础之上。如果误伤了好人,不仅会给当事人造成伤害,而且也影响到以后的运作;其四,必须要保护好举报人。现在举报人的处境并不太妙。马鞍山市安监局实施“举报有奖”,却无人领奖,就是因为缺乏信任。

  “网络反腐联盟”值得一试,如果运用得妙,可使网络反腐更成熟,但千万别变成叶公好龙式的反腐,这样反而使网络反腐变得脆弱,不堪一击。

(责任编辑:周姗姗)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