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一力:深圳海砂房导致中国建筑“寿命只有30年”?

2013年03月21日 06:5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近日,媒体报道海砂中超标的氯离子将严重腐蚀建筑中的钢筋,甚至倒塌,这样的“海砂危楼”在深圳比比皆是。媒体调查发现,用海砂建楼在建筑行业早已不是秘密,而是一项“潜规则”,相关规定早在2004年就已出台,不合格海砂流入建筑工地也曾被媒体屡屡曝光,而相关监管却迟迟没有跟上。(3月19日 新华网)

    深圳海砂房事件愈演愈烈了。

    如果不是这次的曝出,可能大家压根都不知道世上还有这么个东西。顶着廉价、劣质、易碎制品等等标签的危楼确实令人愤懑,这个愤懑背后更加令人无法接受的是,居然中国的海砂危房问题早已不是第一次被曝光。

    早在2004年,原建设部就颁布过《关于严格建筑用海砂管理的意见》,说明这是个很早就引起注意的问题。最早一批海砂房事件曝光的时点,是在2007年左右,福建平潭县的海砂房问题,曾经引起媒体的高度注意。令人不解的是,5年之后,海砂危楼的故事不仅没有结束反而愈演愈烈。发展到现在,海砂危楼绝不仅仅是深圳的个案,甚至于已经成为整个珠三角地区的普遍现象。

    不是说海砂就不能建房,以海砂作为建筑材料的国家不在少数,日本算作是海砂建房的极致。日本因缺河砂,所以建筑都会用海砂。而我国的东南沿海城市面临河砂资源枯竭的困境,由于运输成本的限制,建筑用砂一般只能靠本地的海砂资源来满足,这也是一种非常正常的现象。

    关键点是海砂怎么用。用海砂必须做好海砂淡化。海砂当中的盐分氯离子会侵蚀钢筋,使钢筋生锈,钢筋生锈以后,钢筋体积会增大,最大可以达到原来体积的6倍,膨胀增大。那么,这个增大使得钢筋周围的泥土它就胀裂,胀裂使得它的保护层,钢筋混凝土的保护层剥落。所以未淡化的海砂对于工程建筑的伤害是非常明显的。

    日本就做的很规范,有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在混凝土内添加阻止钢筋生锈的阻锈剂,阻锈剂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海砂对于钢筋结构的侵蚀。而咱们国内呢?没有海砂淡化的有效监管,更没强制要求添加阻锈剂。

    这就是中国商人太逐利的后果:一立方河沙的价格最低也要160元,不需要冲洗的海沙价格只要30多元,这样的海砂,每年仅汕尾一地从周边海域盗挖的海砂上百万立方米。海砂房在国内外引起的恶性案件不在少数,除了几年前东南沿海城市海砂房问题频发之外,台湾曾经出现一大批海砂屋的问题。韩国也曝过一家商场建成开业时突然倒塌的新闻,最后调查结论同样是海砂的问题。

    海砂房的问题引起了舆论对中国建筑寿命的思考。

    一位权威的建筑师的观点非常值得思考:论自然寿命,那么中国最近20年建的钢筋水泥房应该不止30年,但即使能挺过30年,到50年时也需要加固整修。以中国的建筑来看,绝大多数当初的设计使用寿命只有50年,而国外的设计使用寿命往往是70年。

    这个观点在建筑业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但以下的结果也许会让你倒吸一口冷气。从设计本初来看,好像中国建筑设计的寿命也不比国外的少多少,但关键到了实际使用来看,中国的建筑自然能使用年限可能低于设计时的使用寿命,而国外的实际使用远远大于设计时的使用寿命。这才能出现英国建筑寿命超过130年的纪录,而中国呢,如果超过30年,看来也不比30年多多少。

    问题出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中国在房地产监察制度上存在着责任溯源的困局。国内很多建筑承包商是私人承包商,一般挂靠有资质的企业。从具体操作上看,国内建筑施工“层层分包”,分包到最后,盖房子的工人大多数是从未接受过建筑培训的农民工。而包工头为了赚取更高的利润,选中了价格便宜但外型上没有太大差别的海砂。至于使用海沙导致墙体开裂,钢筋生锈也是十年八年以后的事情。出事的时候,能追溯的是被挂靠的有资质企业,而他们不是主要责任方,该主承担责任的包工头连人影都找不到。世界上很多其他国家是刚好相反的。对承包商不要求资质,而具体施工监理人员才需要资质。

    在这种监察制度下,中国建筑的监理形同虚设。监理费用本应按工程造价的百分比来定,中国现在的情况是,开发商为了压价,改成以建筑面积计算,疯狂压低监理费。这样的压价只会让监理公司走个过程,谁也不愿意认真督查。

    这个深层的背后涉及到体制问题。最近三十多年,中国经历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规模城市化。快速城市化相随而生的则是种种“城市病”,“建筑病”则成了中国独有的“城市病”表现类型。目前,城市发展速度和热情主要有两大驱动力:GDP和土地财政。而“建筑病”很大程度上,是这两方面因素造就的城市发展误区所造成。

    从GDP来看,拆新建新、大拆大建本身可以增加GDP,GDP的增加又可以带来官员政绩。建筑高速周转,能带来大量的钢材和水泥的消费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消化了过剩产能。地方政府热衷于投资兴建钢材、水泥等重工业项目,哪怕重复建设也在所不惜,正在于这些工业项目可以立竿见影地提升地方GDP数值。而从土地来看,城市化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土地增值,土地增值意味着地方财政收益增加。这就是说,将增值了的土地再卖出去,可以带来地方财政收入增长,至于土地上的建筑是否达到了使用年限,则往往不在考虑之列。城市规划的频繁调整乃至长官意志,某种程度上都是为土地财政服务。(许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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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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