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是政府职能转变必修课

2013年03月20日 07:15   来源:新民晚报   秦丹

  前天,位于北京市复兴路10号大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正式改名换姓。它的新身份是“中国铁路总公司”。这也是在此次国家机构改革所涉及部门中第一个挂牌的,“铁老大”从此退出了历史。

  对这一改变,公众可谓期待有加。60多年,一个政府机构政企合一,有点“自成一统”的味道。“铁路一哥”刘志军案揭出的问题,让更多人看到政府机构独揽经营权的弊端将会有多大。政企分开,政府干好自己的分内事,让市场的归市场,才有可能脱胎换骨改造出一个独立运营发展的铁路公司。

  改变,是为了更好地出发。3月14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从全局的高度,确立了机构调整的方向和所涉及的中央部门,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也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就政府职能转变,中央提出了“四个推进”:一是推进职能转移,二是推进职能下放,三是推进职能整合,四是推进职能加强。但无论要实现哪一种方式的职能转变,都是向公正公平迈进,都需要强而有力的监督。而监督实现的前提,是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了,人民有对等的知情权,方能谈到监督权。只有实现信息公开下的有效监督,才能确保政府机构转变职能,向服务型的现代政府迈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日前指出:“绝不可把权力游离于人民的监督和制约之外。”有公开才有公正公平,信息公开能确保政府的机构和部门认真、本分地为人民履职。

  信息公开在政府职能转变中的意义,其实含意甚广。比如,把社会力量能管好的事情交给社会力量管,实现政府职能的转移,同样需要信息公开下的监督、监管。只要是为公众做事,无论是政府、社会和个人,都理应在信息公开的前提下,接受法律、社会和媒体的监督。政府职能转变的“四个推进”,强调简政放权,也强调监管责任。分清职能是第一步,这符合现代公共管理改革趋势,也是中国改革发展的时代要求。

  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是重心。改革,总会有阻力、压力。信息公开了,有的阻力源、压力源就可能减小甚至被化解。改革,避免不了走弯路、甚至走错路。信息公开了,就有可能在改革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调整。改革,需要民众智慧的集体参与。信息公开了,民众就有机会更好地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参与到公共事务中来,得到民主生活的训练。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如何落地?没有信息公开,就很难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尽职尽责。各级公职人员理应从思想上先行转变,积极跟上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脚步,从而让我们的发展环境越来越好,公共服务越来越优质完善,社会生活越来越阳光温暖。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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