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晚,广西柳州市公安局五一警务站就处理了一件“荒唐事”:的哥搭载醉酒女客人,却“不幸”被骚扰而只能向巡警寻求救助。当晚11时30分,一辆绿色出租车风驰电掣地开进柳州市公安局五一警务工作站,司机是一名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几乎哭喊着大叫:“警察同志,快来救我!”(《人民网》2月28日)
呵呵,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男人遭醉酒女人调戏,对一些好色者来说,绝对是一场艳遇,而没有想到的哥小王“吓得大叫起来,在多次催促该女子下车都无效后,只好把车子开进附近的警务站求助。”这不是在编故事,也不是上演一场色情幽默剧,新闻点出了一个现象:男人也会被女人“骚扰”。
谚语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些女人经常“骚扰”男人,有些男人想要上告,又不知道到哪里去投诉。在百度上搜索一下发现,在媒体报道中,男性被“骚扰”的事例几乎都是近两年出现的。专家认为,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男性被“骚扰”已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大部分男性出于各方面考虑,不愿向外人提起。但这并不能说明男性被“骚扰”的事件少,韩国工会以“是否有在职场内受到性骚扰的经验”为主题,针对从事金融、旅游、公共部门工作的2000名男女上班族进行民意调查,结果显示有31.3%的男性曾受到公司女性同事的“骚扰”。
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普遍把女性当作弱者,认为只可能是男性骚扰女性。总的来讲,现实社会中女性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相对多一些,因此受到“骚扰”的对象中女性占大多数。但男性有时候也会处于权利的弱势地位,如果对方的女性相对是个强者,如年龄较大、职位较高、威信较高、社会地位高、手里有权等。网络上有人提出“保护男性免遭骚扰女性”这条立法建议,有人感觉比较荒唐,因为从来很少听说女性骚扰男性。但我以为,这作为一项立法建议本身不荒唐。云南省曾经出现岳母在女婿酒后将其“强奸”的案例,证明了一点:随着时代的变迁,男女平等从话语走向行动,从纸面走向现实,开始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处于优势的社会地位,女性骚扰男性已不是奇闻。
“的哥遭醉酒女子调戏”的新闻不是笑料,也不应是一阵春风轻轻吹过,应留给公众一点社会性的思考,这才是新闻带来的意义。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