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近九成是临时工,权利保障何在

2013年02月28日 08:23   来源:红网   朱永杰

  郑州市(含郊县)共有环卫工人25800多人,其中,郑州城区约两万人,正式工约为2500人,剩下的87%为临时工。而在长沙、石家庄等地,环卫工的情况与河南郑州基本相同,绝大部分都是临时工。(2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在一线清扫马路的环卫工人中,95%以上都是临时工。这些临时工没有假期,没有加班费,每天起早摸黑,甚至有时需要冒生命危险,大部分却没有一纸劳动合同作为保障,拿到手的只是当地最低工资,甚至更低。在郑州,他们拿的工资是1080元,是最低工资标准。他们没有‘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也没有意外伤害险,出事后只能自认倒霉。都不敢提意见,谁提谁滚蛋。路面清洁要反反复复打扫,如果被检查的人发现有纸屑、塑料袋等垃圾,就要被罚款,迟到早退也要罚款。

  这就是环卫工人的工作待遇,累死累活,才能拿到最低工资。这种岗位能够留住什么样的人呢?原来是“40”“50”人员,现在变成了“50”“60”人员,只要能干的动,登记就可以上岗。有的地方把环卫工作外包,结果环卫工人更惨,不但劳动量大增,待遇不变,而且被包工头“剥削”得更狠,因为承包的利润就在人头费里产生。这种现象就像保安公司的服务一样,保安拿到的工资只是一部分,公司就靠管理人头费才能存在,所以保安被“剥削”,谁不知道?根本没啥科技含量嘛。

  看见“环卫工近9成都是临时工”的新闻,没人不心痛,劳动用工用到这个份上,足以看出我们劳动者的权利到底有几分保障,到底及格了没有?不错,我们的劳动力还是大大地剩余,“40”“50”“60”甚至“70”人员到处都是,就这个1060元的最低工资,你不要,有人挤着要。看着排队来抢环卫岗位的人,看着你走他就来的人满为患的劲儿,哪一个环卫工人都不敢主张一个劳动者的正当权利,谁主张谁卷铺盖走人,这比啥都残酷都无情。

  面对环卫工人如此糟糕的工作待遇,城管局认为,由于很多环卫工年龄都超过社保的退休年龄,也就根本就办不了“三险一金”;即使单位愿意交纳“三险一金”,很多环卫工人也不愿意,因为如果干不够15年,不干时只能退个人所缴部分,环卫工觉得还是拿现金实惠;大部分环卫工来自农村甚至山区,社保手续等转入转出不方便,干脆不办;环卫工频繁更换,有些环卫工干了一两天、十来天就走了……一句话,环卫工成为“临时工”是命中注定,环卫工的工作待遇没有最糟,只能更糟,谁都无可奈何。

  这就陷入了一个“怪圈”,环卫工人的工作待遇本来就低,留不住人,结果是来了大婶大叔,大叔大婶又是有怨无处说,权利受到伤害,只能打掉牙咽到肚子里,让人痛心。显然,这种“怪圈”是不允许继续存在的,必须得到纠正。

  环卫“外包”也好,门前“三包”也罢,劳动用工马虎不得,“三险一金”要交,“意外伤害险”也要交,这是工作的前提,一个不能少。然后才是环卫工人上岗工作,不能又苦又累,要有正常的休息时间。如果门前“三包”做得好,将会大大减少环卫的工作量,也会大大减少环卫的财政支出,全民受益。看来,环卫工作距离人民满意还很远,必须加大力度改革,不能让毫无保障的“临时工”来清扫马路,因为这是不折不扣的“负能量”。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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