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亲属违规经营 监督权力更需大刀阔斧

2013年02月27日 08:09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评论员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和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13年《法治蓝皮书》,其中一份报告称:公职人员亲属依靠其特殊的地位和身份,经商办企业,获得稀缺资源,破坏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导致各种不公。然而,多数公职人员反对将亲属违规经营所得上缴国库。

  公职人员亲属从事营利行为,法律上并未一刀切地禁止,但限制条件不少,例如2010年出台的《廉洁准则》规定:党员干部不得为亲属经商提供便利;干部之间不得交叉提供便利;在管辖范围、业务范围内,近亲不得从事与公共利益有冲突的经营,等等。但一直以来,由于监管措施乏力,法律权威不足,信息透明度不够,导致各种限制规定效力缺失。在一般人看来,公职人员亲属经营活动,已成为隐性腐败的温床。

  亲属经营问题如此,裸官的问题,亲属任职回避的问题,也多有类似。没有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盯得住官员妻子儿女,却不一定能盯得住财产来源、转移路径。规定官员亲属任职回避,如《公务员法》规定不得有上下级关系,同属机关内不得担任特殊职务,等等,但现实中呢?公职人员交叉安排亲属,相互委托和照顾,这类事情时有发生。

  法规、文件频出,中央三令五申,各种制度补丁一个接一个,乃是不得不如此。权力荫蔽近亲要限制,手段要强硬,人们当然乐见其成。但从常理发问,公职人员的行为,及其亲属的行为,能做出多么精确的区分呢?公职人员亲属的行为当然是限制、监督得还不够,但这不是问题关键。当权力自身失去有效制约,导致权力四处衍生,利用职权便利的形式越来越隐而不显。

  权力衍生与泛化,监督的对象也就不得不泛化,需要防范的问题越来越多。盯着官员,盯着亲属,从直系到远亲,从职权到行业,从政府到市场,各个方面一起抓,各种手段都在用,有时却还是如望风捉影,力有不逮。

  看来,不从权力制约本身下大力气,其他的一切或许就真成了“微改革”。监督公车,要设置一些特殊标识;监督采购,要讲招标程序完善;监督突击花钱,要讨论预算编制如何修改……这些用处当然有,需要赞同并呼吁推进,但就怕这些手段成了全部,成为依赖。修修补补,都是改革,问题却同时在繁殖,正如盯紧了官员亲属,权力能量仍不免继续旁逸斜出,散向更复杂的关系网络,能够借其便利的又岂是亲属而已?

  在这个意义上,更要强调顶层设计的作用。没有大刀阔斧的改革,不从源头上约束权力,我们就要被动跟着问题走。权力荫蔽所及,监督范围都要跟着拓展,“微改革”越来越多,作用越来越不明显。根本上,这些附加、延伸、泛化的问题早该在源头给堵住。如果说公职人员亲属从事营利要给予更严格、强硬监督,那么最有效的办法,莫过于让公职人员根本没有能力荫蔽其亲属。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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