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报道“今年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信息,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辟谣,言明“先看病后付费”短期内无法全国推广,卫生部也从未提出过“全面推行”的要求。这种模式要在全国推行,一些基本条件尚不具备,也没有具体时间表。
“先看病后付费”制度不能大规模全面实施,究其原因,大致包括两点,一是医院没有能力承担巨额的垫付资金,二是社会征信体系还不够完善,“先看病后付费”制度还面临着社会诚信的挑战。
“先看病后付费”制度主要包含两大块内容:一是“先看病后结算”,有医保、新农合的病人可以实现医保即时结算,患者只需支付自付部分;二是住院时无需交一大笔押金,只需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即可办理入院,即真正意义上的“先看病后付费”。据报道,目前在一些省级或市级层面的试点大多实施的是“医保看病及时结算”,“不交押金即可住院”的措施暂未实施。
据新闻报道,成都市二医院试点一年的时间,出现了236例逃费现象,逃费者比例不到1%;邛崃市中心医院实际情况也比较好,逃费现象极少,暂时缴不了费的后来也会主动补缴,深圳第四人民医院实施八个月,逃费金额达6万元,医院为此专门成立了“追讨小组”整治逃费现象。
但是,诚信问题不只是表现在医院对病人逃费的现象上,同时也表现在病人对医院的信任上。有网友发出如果出院结算时发现账单上出现没有用过的药,医院坚持说用了时应该怎么办。且不说这种情况是可以避免的,但这样的疑问表明了人们对医院的诚信同样抱有怀疑态度。
社会诚信问题成了目前推行该制度面临的巨大挑战。
首先,政府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不是为了解决诚信问题的,政府面对的是人们就医的实际问题。但是这里面不得不涉及诚信问题,而这么多的诚信问题,谁来解决呢?是不是该政府解决,而如果是政府解决,这里面就面对着成本的问题。如果政府不计成本,非要使自己陷入难题之中,“先看病后付费”制度这条路是无法长久的。因此建立一个解决欠费的机制是“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可持续实施的基本保证,而建立确保行政伦理和个人道德诚信的体系则是根本要求。
“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推行是出于人性化的考虑,并不能因为逃费现象的存在“因噎废食”。相反,如果很好的实现“先看病后付费”制度,不仅可以方便群众就医,也可以有效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提高社会诚信体系。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