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今年,卫生部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但昨天下午,卫生部相关官员却回应称:“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短期内无法全面推行,卫生部只倡导有条件的地区展开试点。“先看病后付费”的新闻刚出来就显得如此纠结,它到底纠结在哪里?
对于患者来说,“先看病后付费”无疑是方便的。这种方便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可以在诊治完成后再去结账,比如说患者牙疼,坐上牙椅医生检查后就开始治疗操作,完成后再去缴纳治疗费,不像原来需要中途缴纳治疗费。二是医保结算上的方便,患者直接缴纳支付部分,医保报销的部分直接由医院垫付,然后由医院与医保直接结算,省去了患者报销奔波之苦。三是医院垫付医保报销部分,缓解了对于很多大病和住院患者筹集巨额医疗费用的压力。
然而,“先看病后付费”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却没有看起来那么容易。首先,这有赖于医保的全覆盖,以及医保政策的统一,在区域或全国通用。对于没有医保的患者而言,需要的费用都是自付,“先看病后付费”的意义不大。如果医保不能通用,“先看病后付费”对异地就医的医保患者也没有多大意义。其次,医院的信息化建设能够提供基本支撑,这对很多基层医院的硬件建设和人员素质都是不小的挑战。医生的处方、检验单、治疗项目,各种检查的结果,都要进入信息系统,最后收费结算的时候才能做到不多收、不漏收。再次,是“个人征信系统”的配套。“走单”,恐怕是医院最担心的问题,“先看病后付费”当然好,但看了病不付费怎么办?媒体报道,深圳福田人民医院在全市率先推出的“先诊疗后结算”模式,一个月下来52人恶意逃费。由此可见,制定有效的制约和惩罚措施,搞好“个人征信系统”的配套是必不可少的。
还有一种情况,恐怕也是不得不考虑的。因为医学的复杂性,不是所有的病都能治好的,而医生的治疗,也很难满足所有患者的预期。在达不到患者预期要求或者出现医疗意外的时候,“后付费”恐怕就成了一个问题。这种担忧,或许是现实医疗环境下很多医生对“先看病后付费”并不热衷的重要因素之一。
卫生部官员昨日的回应是理性的,只有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搞好社会征信系统、医保报销比例等配套措施的建设,再来全面推行,才能让“先看病后付费”不仅仅是看起来很美!
(作者是广东医疗界人士)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