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病后付费”可行吗(图)

2013年02月21日 08:36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事件回放:日前有媒体报道,“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将于今年全面推行。卫生部相关负责人近日回应称,虽然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先看病后付费”试点,但受社会征信体系、医保报销水平等条件限制,该制度短期内无法在全国推广。

  盼望早实行

  尽管“先看病后付费”并不是全面推行,但公众高度关注是因为它能让现实中存在的医疗冷漠得到适度纠正。虽然目前推行会有跑单、赖账等风险,但不少省份仍在积极探索,这对于提升医疗效率和医疗品质是一个重大利好。

  这则消息之所以引起热议,折射出公众的殷切期待:即便患者暂时没有钱,医院也能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以仁者情怀和对生命的敬畏,治病救人要紧。

  从长远发展趋势来看,全面实施“先看病后付费”利大于弊。这一模式若能在试点中取得积极成效,并能早日得到广泛落实,那么医患关系就能更加和谐。

  (刘克梅 河南开封 工人)

  应逐步推广

  虽然“先看病后付费”短期内无法在全国推广,但卫生部倡导进行相关试点,也表明医疗正在加速回归公共属性。

  以往在“先付费后看病”就诊模式下,患者首先要缴纳数额不菲的预付费,并且在治疗过程中不断缴费,平添一道影响就医效率的障碍。

  “先看病后付费”的确会有风险,难免碰到赖账者。笔者认为,我们并不能因噎废食,只要道德和法律双重约束到位,风险是可以有效规避的。只要出台相关配套措施,重视医疗诚信制度建设,老百姓还是非常珍惜自己的信用和信誉的。因此,“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在试点取得经验后,可以逐步在条件达到的地区推广。

  (何勇海 四川成都 市民)

  制度是关键

  对于医疗机构而言,治病救人本是天职所在。不过治病救人却不能缺少必要的前提与保障,大到医疗设施、器械的投入,小到购置各种医用耗材,无不构成医疗成本。要让“后付费”得到医疗机构的广泛接受,必要的财务支撑和制度保证就不能缺位。

  因此,要想早日推广“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当然需要相应的信用机制,比如“先看病”的成本由谁支付、如何结算等。不妨探索作出规定,患者未结清或者恶意拖欠医疗费用几次的,今后将不能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的优惠政策;对于恶意欠费的,医院也可根据合同约定,向法院起诉。总之,要想使该模式“叫好又叫座”,在重视患者利益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医院和卫生工作者的利益。 (武洁 江苏南京 医生)

  惩治失信者

  在“先看病后付费”模式下,预防和治理医疗费用拖欠是不能回避的。笔者认为,要想让这一模式成功试点并顺利得到推广,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先看病后付费”的政策机制,将由此引起的费用拖欠行为记入个人征信系统;二是制订规范的“先看病后付费”协议,医疗机构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使患者明白拒不支付费用或拖欠费用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三是履行担保责任,由患者或其家属提供必要的身份和收入证明;四是建立内部信息共享系统,让医疗机构对患者就诊、缴费、欠费等记录一目了然;五是落实医疗公益性,努力和新农合、城镇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确保报销顺畅便捷,为患者提供方便。

  (卞广春 江苏扬州 市民)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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