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2月18日公布,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纲要提出,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完善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的休假保障措施。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职工休息权益方面的法律援助。高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2月18日《北京晚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旅游休闲需求,促进旅游休闲产业健康发展,提高国民旅游休闲质量,推进现代国民旅游休闲体系建设,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事实上,不仅中央在推进国民旅游休闲的顶层制度设计,地方政府也在行动:尝试恢复“五一”黄金周,拼接元旦假期,推动带薪休假制度落实,发放旅游券,旅游日景区门票优惠……
但是在我看来,国民旅游休闲计划能否顺利推动,主要受三个因素制约。一是积极营造国民旅游休闲的社会氛围,二是国民有闲暇时间去享受旅游休闲,饱览祖国大好河山。三是旅游休闲产品放下高贵身段,走向平民化,让普通公众具备旅游休闲消费的经济承受能力。对于第一点,中央、地方政府与媒体都在积极努力营造氛围,创造条件,让人心生期待。难点在第二点与第三点,也就是广大民众要有闲有钱。
先说第二点,《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提出了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落实的具体目标,并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高校灵活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探索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这些都有助于保障国民的旅游休闲时间,国民错峰休假也有利于缓解黄金周游客井喷的尴尬局面。问题是,公众对带薪年休假十分期待,关于带薪年休假,《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纲要》却提出2020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落实,让人感到遗憾。法律已经规定的带薪年休假为何要让人等待七年之久,而且还是“基本落实”?为何没有强制落实带薪年休假的顶层制度设计?
再说第三点,此前,部分地方群众哄抢旅游消费券,一些地方旅游日景区门票优惠措施受追捧,就说明广大公众对旅游休闲优惠政策充满热望。要真正推动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地方旅游部门与其热闹高调派发旅游券,还不如直接给游客送去景区降价的消息,更受人待见,更解公众旅游休闲之渴。实行景区门票低价政策,不仅是为了促进旅游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应该着眼长远,取得政府财力支持,逐步还原景区公共属性,让公众充分享受旅游休闲的乐趣,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与我们的高门票政策不同的是,国外不少风景名胜根本不要门票。即使卖门票,票价也普遍低廉,与当地百姓收入水平比起来,是九牛一毛。门票价格在国民月收入中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1%。比如,意大利古罗马斗兽场只需6欧元;以色列国家公园门票一般为10-20谢克尔,最低为3谢克尔(1谢克尔约合人民币1.8元)。人家低价甚至免费吸引游客,我们的某些景区涸泽而渔,门票价格屡创新高,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例不断扩大,如何激活国民旅游休闲热情?
因此,要顺利推进《国民旅游休闲纲要》,除了法律制度保证、营造舆论氛围以外,需要执法部门提高执行力,把沉甸甸的带薪年休假民意变成现实;需要地方政府让景区回归公益本质与公共属性定位,下调景区门票价格,旅游配套设施也相应下调服务价格,这不仅会激发公众的旅游休闲热情,而且会对拉动内需,刺激经济增长,发挥重要作用。如此,将是一个多赢的局面。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