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6日部署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年硕士生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中央财政安排综合定额拨款,并建立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研究生。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每年资助标准博士生不低于10000元、硕士生不低于6000元。(2月7日 新华网)
政策影响权利,权利影响生活。研究生再无“公费”一说——对于刚刚参加完考研的大四学生和正在准备考研的大学生而言,这是一则值得关注的消息。许多大学生网友在看到这样的新闻之后,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本来想考研或读研的,这样的政策一出,还是决定不去考虑上研究生的事了。这样的心情可以理解,对于贫困家庭的孩子而言,每年8000或10000万的学费,会成为巨大的负担。而在教育投资达到甚至超过4%的目标已经实现的情况下,这样的政策也会不被许多人所理解。
高学历教育,是一块敲门砖。越是贫困家庭的孩子,这个敲门砖的作用就越发的明显。许多贫困家庭的孩子,无法完成“拼爹”,只能“拼学历”。可是,研究生的自费政策,无异于抬高了研究生教育的门槛,提高了贫困人口向上流动的经济成本,让原本逼仄的向上通道愈发狭窄。如果“拼学历”都如此昂贵,那么,终有一天,普通人家的孩子可能什么都没有可拼。
但是,研究生全部纳入自费,在笔者看来,虽然在短期之内可以对一些家庭构成经济压力,但是从长期来看,研究生自费是一种大势所趋。研究生全部纳入自费,并不需要全面被否定,仍然需要多个角度来解读。
一者,研究生教育阶段并非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在法理上,也不应该继续为研究生提供学费。在理论上讲,研究生教育是一种“精英教育”。它和中小学教育以及幼儿园教育等“大众教育”,都有着很大的不同,在受众面上不可同日而语。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这样讲,免费的研究生教育因为受众较小而成为“少数人的福利”。而政府和国家站在公共利益的层面上,更应该在中小学包括幼儿园阶段实现“义务”。让研究生不再免费,可以将更多的教育资金节省下来,用到其他方面。
二者,我国当下的研究生教育体制,需要改革,完全的公费,并不利于激下研究生的“研究潜能”。无须讳言的是,当下研究生教育体制之下,无论在读研究生搞不搞学术,学术搞得如何,都基本会如期毕业。这样的研究生培养体制,和本科教育,没有质的区别。相反,欧美等许多国家的精英教育,就是完全自费。但是,说是自费,其实也并非自费。他们的研究生教育方式只是把学费以助学金和奖学金的形式发放下来了。在这样的体制之下,取得奖学金或是助学金,便可以成为研究生努力的目标。竞争意识自然会被激发出来。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改革作为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广义上的权利重新界定的过程。英国经济学家科斯认为,“政府对权利的任何重新界定,都不可能达到双赢,而必定是有利于一些人而不利于另一些人。”我们能够理解那些感觉“拼不起学历”人的苦衷,但对于一些对学术还有研究精神的学生而言,这又并非完全是坏事——如果有真本事,那就用学术研究和成绩来争取吧。
研究生收费教育改革,从全部公费到部分自费再到全部自费,每一个步骤都存在争议。但是,笔者要说的是,任何一项制度,在所有人面前,都有公平性的一面。如果研究生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发放合理,大学、学院和系、所都不存在克扣奖学金的现象,则完全的自费就不需要单方面的批判和全面的否定。研究生教育,仍然是那块不变的敲门砖。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