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2月7日《京华时报》)
从高等教育成本分摊理论看,实行研究生收费改革是大势所趋,这可避“双轨制”造成的不同招生标准、权力寻租问题,也可通过奖学金制度,激励研究生求学成才。而奖助学金制度是否完善,是这一改革成败的关键之一。
对此,有必要对所有高校完善奖助学金制度,提出进一步的要求,比如,明确学校要拿出学费收入的多少比例作为奖助学金,或者要求学校的奖助学金覆盖面达到多大比例。如果没有这样的要求,有的学校的奖学金覆盖面就可能很低、资助额度也不大,这样的收费改革,就难以激励研究生,也无法改变研究生的求学、生活环境。
而高校则要把收费改革和其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结合起来,这包括,实行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制度,既给研究生提供“挣钱机会”,也锻炼他们能力;推行研究生导师资助制度等等。而实行这些制度,需要进一步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将教育资源和学术资源的配置权,由学校行政转移到代表全体教授的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
在国家层面,也应为高校推行这一改革创造条件。在笔者看来,政府部门应该倡导高校的公平竞争,同时比设立国家奖学金更好的做法是,设立研究生奖学基金,由公益机构运作,向所有学生开放申请。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