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一位农民工在上海北翟路、协和路口不慎将手中的1万余元钱款撒落在地,周围的一些路人见状竟哄抢起了人民币,最终这位农民工仅捡回3700元。(2月4日《京江晚报》)
看过相关报道之后,真是太让人感到气愤了,民工的钱被风吹落在地,作为社会大众本当为其捡拾,举手之劳,帮个小忙竟这样难,即使不去帮忙也不应该去哄抢人家的钱财啊!
这位农民工原本是骑着助动车去银行存钱,打算把1.7万余元存入银行,却不慎将钱撒落在地,他自己捡回了3000元,路人捡来还给他的仅700元。
从数字中我们可以看到,好人也是有的,但好人实在太少了,就那么很短的一段时间,这位农民工朋友就损失了13000余元,归还给农民工朋友的人仅是个别。
国人素质实让人忧,农民工朋友的钱挣的多么的不易啊,钱仅被风吹散在地,就这样被数十人哄抢,如此没有良知之人,实是我们整个社会的悲哀。
也许这些哄抢者要说,我们的钱是捡的,而不是抢的。其实这种哄抢他人钱财者是与强盗无异的,这就是一种偷盗行为。
社会上的一些人真是道德尽丧,没有人性,盗抢他人钱财这种损人利已行为真是让人感到无比的悲哀,真为我们国人素质感到担忧。
看来,我们的社会,如果再想达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那种程度,除非得对社会上的各种不良现象进行严厉惩处,才会有效净化社会不良风气。希望社会对偷盗抢等不良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惩处,才能挽回一些不良社会恶习,也只有这样,才会利于我们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