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塌桥事故:为什么早签协议有奖励

2013年02月05日 07:32   来源:钱江晚报   董碧辉

  河南义昌大桥坍塌事故后,当地政府已开始与部分家属协商善后赔偿。死难者家属孙某昨日称,渑池县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2日找到他商谈,称越早签赔偿协议,就能领到越多奖励。

  虽然这条新闻曝光后,相关部门对补偿标准有了新的口径。但留给死者家属、围观群众的心灵创伤却难以抹平。钱不等同于生命,钱也无法买来生命。那些因为大桥坍塌无辜丧命者的家属,他们最在意的不是拿到多少钱,而是谁来为那些无辜死难者负责,谁来给他们一个交代。至于赔偿,钱的数目的增加就能稀释掉他们失去亲人的悲痛吗?

  刚刚发生事故,救援清理工作还在进行,遗体都还没处理,就来谈赔偿了,从来没见过这么着急的,你到底急啥呢?发生事故到底该怎么赔偿,国家有相关标准。现在急吼吼地让家属们签赔偿协议,有什么猫腻?那一具具失去呼吸的躯体面前,只有悲痛只有责任只有反省,可是为了早点签掉赔偿协议,居然用上了奖励的招数,奖励是一个多么喜庆的字眼啊!难道人命也变成了一桩生意?这样的奖励让死难者情何以堪?

  关于奖励,政府和民众在一种情形下也是有的。那就是拆迁的时候。为了早点拆掉房子,早点让居民们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政府也会来这一招,谁先签字有奖励。以前动迁的是房子,不过这一次动迁的是人命罢了。不过你真的天真地以为,一纸赔偿协议就能把这些本来应该是活蹦乱跳的死难者遭受无辜横祸的痕迹给抹去吗?是不是签了协议以后,你心里的一块石头就落了地,觉得这事情就了结了呢?

  你在害怕什么?不知道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但是家属说了,数额很少,他们不接受,觉得不合理。是不是想用最少的钱去赎买那些人命?想花最少的钱去平息这个事件?是不是害怕家属们情绪激动之下,把事情闹大,到时候自己身上的责任就越明显越无法逃避?可是你应该承担的责任用一点点钱就能赎买吗?就算家属们在赔偿协议上签了字,那也不代表他们能就此原谅,更不代表民众能就此忘记。

  假如我们经过一座桥,因为鞭炮爆炸了,桥就塌了,人就死了,如果这样的遭遇无法避免,我们能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多办几个户口(必须是城镇的),反正看上去办几个户口好像挺容易。你不是按户口赔么,那就多赔几份吧!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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