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指望市场化拯救“非遗梦”

2013年02月01日 08:08   来源:燕赵晚报   邓海建

  “面对生存压力,年轻人对传统艺术的继承,已渐无老人们那种热情和喜爱,如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断代’相当明显。”在贵州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两名政协委员分别就“保护利用与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提案,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建设提到紧要关口。(1月31日《贵阳晚报》)

  保护非遗,实际上就是保护我们的“文化族谱”。那些浸透着历史气息与人文色泽的非遗项目,既是时间性质的,也是空间性质的。然而这些年,非遗项目保护捉襟见肘,譬如传承人高龄化,缺少资金等。

  眼下说的最多的是用市场化来拯救“非遗梦”。比如2012年的深圳文博会上,拉洋片老艺人那京味十足的宣传声,山西“壶口唢呐”表演引得围观群众喝彩,深圳百年小吃店的婆婆们敲打着模具为炒米饼定型……看起来非遗的产业化似乎是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

  但产业化真的能让非遗从窘境中挣脱出来吗?市场化固然不是文化的绝缘体,但走向市场就意味着要迎合、贴合消费者的需求。非遗对应着具体的年代、具体的人,物是人非之后,再想从市场中分一杯羹,就算绕开“过度商业化”不说,受今日消费者欢迎的非遗项目,还是历史上的那般模样吗?

  再则,非遗之所以能成为值得怀念的文化烙印,在于其不可复制性与人文色彩,很多东西是无法流水线化的。譬如2008年,有剪纸艺人花了一周时间完成了一幅巨幅勾绘染色窗裙“奥运大家庭”,“这样的作品卖1000元都不赚钱,实际上还没人会花钱买”。皮影、刺绣等,基本也是这样的命运。

  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不是排斥市场化,而是不能完全寄望于市场化。保护非遗项目,首先是政府责任。譬如深圳是全国率先划拨资金支持“非遗”传承的城市,每年会有200多万元非遗保护基金。也许,明确了地方部门的主体责任之后,再去有所区别地市场化,才是真正的保护之路。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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