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监督权给警车开“人民罚单”亦未尝不可

2013年01月05日 17:27   来源:华龙网   周福明

  1月3日,湖南长沙网友刘先生在一辆涉嫌违章停车的警车上拍到一张手写“违法行为告知单”的纸条,这张纸条模仿交通部门开具的罚单格式,该纸条随即受到热捧,被网友称为开给警车的“人民罚单”。(1月5日人民网)

  对于有网友开出的“人民罚单”,其实并不陌生,早在去年4月份,一则“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血性网友给警察开‘人民罚单’”的帖子,就曾在网上流传,引起不少争议。然而时隔一年多,“人民罚单”再次被网友开出,不能不让人回味。

  “人民罚单”顾名思义,是人民开出的,对违法行为的一种虚罚方式,实际上对于违法人没有真正处罚,但收到的效果却往往比一张罚单大的多。如果说它只是网友的恶搞行为,确实能吸引民众的眼球,但细细品味,它却能体现出民众对行使监督权的渴望与迫切心情。因而,民众为行使监督权开“人民罚单”亦情有可原、未尝不可。

  大家都清楚,平民违法了自有执法者来管束、来处罚。然而,如果执法者违法,那么后果就相当可怕了,危害和影响会比平民违法大的多,可他们的违法行为又由谁来管束、谁来处罚呢?这是民众心中最关心,也最迫切想证实的问题。

  “人民罚单”其实表达的就是民众这样的一种意愿,是民众渴望能够真正行使监督权力的一种表现。对于个别执法者不能洁身自好,知法犯法,在查究、处理过程和处罚程度上可能会不尽人愿,因而最能刺激民众的思绪和伤害民众的感情。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民众开出“人民罚单”是对自身监督权的充分运用,虽然在手法上有些欠妥,但在效果上却能最大限度的示警执法部门,依法治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容许存在任何特权,这对于维护法律的正义和实施,有着很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它的作用不在于处罚违法人,而在于体现民众对执法者的监督,保障法律的公正性和尊严。

  由此来说,“人民罚单”不是一件坏事,最起码它能给执法部门一个警示,说明执法部门的某些做法或执法者的某些行为本身已经违反法律,需要及时予以纠正,从而帮助执法部门和执法者正确的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使法律成为保护民众权益的利剑。

  虽然我们不提倡开“人民罚单”,毕竟它不是一个正规的渠道,对执法部门和执法者的违法行为,应该使用正规的渠道来反映他们的问题。但如果正规渠道不畅,违法者的违法行为又必须向执法部门反馈,我们民众的监督权又必须得到发挥,那么开“人民罚单”亦是未尝不可。它可以通过非正规的途径,最直接、快速的将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使问题能够迅速的得以整改。

  所以说,“人民罚单”也可以成为执法者的一面镜子,从中看出自己的另一个不为民众所接受的一面,从而及时改正自己的坏习气和错误行为,还法律以公平公正的尊严。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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