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南河沟乡扒楼沟村价值2亿元人民币的国有煤矿被“贱卖”给山西晋保煤业有限公司一事继续发酵,《法制与新闻》2012年12月25日跟踪报道了此事,披露了评估、拍卖以及转让的过程。消息一经披露,引来公众更强烈的质疑。
公众对于扒楼沟煤矿“贱卖”的质疑集中在37.5万元这个价格上,也就是说这个后来可以值数亿元的煤矿当时为什么会卖不到煤渣的价格?
首先是评估的问题。山西天华财务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一份评估报告。该报告称,扒楼沟煤矿总资产3563.42万元,负债总计3526.12万元,净资产37.3万元。由于报道中没有披露评估报告。情况可能有两种,一种是在评估过程中,只对扒楼沟煤矿的厂房、机器设备等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而没有对煤矿本身的矿产进行评估。另一种是评估包括了煤矿的矿产。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这个评估太不靠谱。对于煤矿来说,煤才是最重要的资产。第二种情况是对煤矿矿产的严重低估。否则,总资产何以只有区区3563.42万元?
煤矿的评估最重要的是两点,一是开采能力,二是储量。当时扒楼沟煤矿是国有企业,资金不足、设备落后是事实,开采能力有限,但是这并不等于永远无法提升开采能力,只要更新设备就可以。否则,为什么一转让,开采能力就提升了。储量的评估是一个技术性问题。评估时是找有煤层的地方打孔还是找没有煤的地层打,这里面学问实在太深了。矿产评估师在评估报告里采用什么样的参考数值,决定一座煤矿评估值的多少,评估值会相差非常大。这种“选择性评估”在煤矿评估中经常使用。而实际上,据新华社报道,神达晋保煤业公司(山西晋保煤业有限公司的收购方)总经理兼矿长刘存祥表示,“根据2011年底的勘测数据,该煤矿的面积为10.0724平方公里,可采储量为111.14百万吨,采矿的垂直深度为100到160米。而在2007年转让时,他们并不知道这些情况。”转让的时候,他们当然是不知道了。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是有人信了。
其次是转让的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据《法制与新闻》报道,2007年11月8日,兰金明、徐建军、张怀宝以37.5万元竞得该煤矿。而在此之前的11月2日,扒楼沟煤矿在工商局已经更名为山西晋保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晋保煤业有限公司在10月已经变更股东为张怀宝、徐建军、兰金明。可以看出,他们已经是内定的买家。更让人感到蹊跷的是,新华社报道,保德县经信局局长菅混宽表示,“资料上写着37.47万元,是这么个情况。净资产为这么多,交易价格也是这么多,付款时间是2007年6月10日以前,一次付清,盖章生效。签字盖章生效,它这个问题就说明白了。”也就是说,在6月10日以前,就已经付款并盖章生效了,那11月8日的竞拍只是在“走程序”,做给人看的。这样的程序有多少合法性,能体现多少的公平和正义?
如果评估报告是失实的,程序又不合法,那么这次转让的合法性就可想而知了。且不说这次转让竟然能历经五年的“历史考验”。而今,面对媒体的不断报道和跟进,面对公众的质疑,当地政府10月份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开始调查。然而两个月过去了,依然“音讯全无”。当地政府的沉默,不禁让人浮想联翩。如果公众问:元芳,你怎么看?元芳恐怕也只能回答:大人,此事背后一定有一个天大的秘密。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