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刘红卫死去后,中州大道已全线禁止民工住宿。网友爆料,在郑州部分路段,有关部门设置了花盆和铁栅栏以防民工落脚,同时为民工准备了安置点,可提供基本的住宿和避寒需要。但民工并不领情:自己并非无家可归,而是高架桥附近昼夜都有货车卸货,露宿桥下更易找到活干。(11月24日《南方都市报》)
两位民工街头逝去,让郑州有关部门“张皇失措”。于是,花盆,铁栅栏,以及所谓的安置点,一并祭出,粉墨登场。但,事后补牢仍难逃网友质疑:这般举措,是不是为应付因民工露死街头而引发的舆论危机?而即便抛开“形象救火”的诛心之论,这种做法也值得商榷。
一者,工作人员在具体执行安置政策时,方式简单粗暴,有辱民工尊严。“穿制服的人过来没收我们的被子,逼我们去安置点”,“他们在桥下不断遭到城管和巡防队员驱赶,直至被彻底清理出去”,民工的只言片语,媒体的客观报道,共同为我们勾勒了一副蛮横的权力嘴脸与粗暴的“服务”方式。不患冻馁,患无尊严;不怕无容身之所,唯怕自由无处遁形。即便救助机构本意诚恳,粗暴的程序非正义也已将其消解殆尽。
二者,安置场所也难以达标。从报道来看,安置点之前是一个公交车库,虽然“装有铁门”,有“1000多平方米”,但它也不过还是一孔桥洞而已(报道中有提及),桥洞的御寒效果能有几何?况且,仅仅放置“数十张简易床,更多的民工需打地铺”,也难以普惠全部民工兄弟。这与其说是一个“安置场所”,倒不如说为民工置换了另一孔桥洞罢了,桥洞与桥洞,能有几多差别?
三者,将民工强制“驱离”,致民工无法揽活,这在保证民工健康权的同时,却在另一方面虚置了他们的生存权。“工友们之所以喜欢露宿桥下,是因为更容易找到活干。”在自发的劳务市场,他们凭借气力得到市场的公平评估,换取相应酬劳,这可以说是他们仅有的赚钱方式,如今将他们强制安置到指定场所内,工作权利却被剥夺了,这就好比割掉肾脏诊治胃疾,不仅药不对症,而且反受其害。这又如何能说这是一项好措施?
当然,微观分析永远产生不了普适价值,解决2.5亿农民工的生存难题,还得从宏观的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上来把脉。如何尽快出台《社会救助法》,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以及推动实体经济发展,这都是执政者最亟需思考的问题。希望民工冻死街头的悲剧不再重演!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