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2日,西安市政府专题会议通过改善全市保洁员待遇相关事项:其中城六区、各开发区保洁员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9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50元,且要求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但截至12月初,仅有未央区按照政策落实到位。(12月12日《华商报》)
为什么一项早已出台的政策,就是得不到及时有效地执行?对此,街道办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目前区上定的工资是1100元,作为街道办只能按此执行。这就可以想见,新工资标准不能兑现,不是因为财政捉襟见肘,而是因为执行力度不足。
这些年,我们看到类似的现象,简直多了去了。就说针对群众反映准生证难办的问题,国家计生委12月3日发出通知,要求简化办证程序,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和现居地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并实行首接责任制,可北京昌平区回龙观办事处工作人员答复是——“那是新闻,到我们这儿,就得等”!
西安、北京等城市,文明程度和法治水平,当然是比较高的。至于其他山高皇帝远的地方,那里对上级政策规定的执行力度,你就管中窥豹可想而知了。
政策的制定和颁布,是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出发的。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政策法规,不仅是下级的责任,也是下级的道德。选择性执法,只能说是政治素质太低或者纪律不严,损害的是党和国家的形象。其实,在今天的条件下,政策从出台到落实,不应是“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而应是“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如果非要人为拉长“传达——宣传——执行”的周期,我就怀疑那些对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的表态,纯粹就是对上级和群众的忽悠。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