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安徽省淮北市正上演一场“筹集1亿元绿化资金”的强制性捐款运动。近日,有淮北读者向中国青年报反映称,该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以植树造林、造福民生的名义,发出资金募集令,变相搞强制捐款,当地干部群众对此议论纷纷。(12月10日《中国青年报》)
如果不是当地市民的直书媒体、抖露真相,安徽淮北市努力筹措资金,促进植树造林,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一系列行动,实在称得上是“造福民众”的施政亮点。然而,当该市所谓的“筹集1亿元绿化资金”,被曝不过是“号令一下”,对企事业工作人员的索捐是其重要的筹资来源时,“善政”难免变味。
以“筹集资金”粉饰“变相强捐”,再“此地无银三百两”地打上一个“自愿原则”的标记,便理直气壮地搞起“名自愿,实强迫”的捐款运动,这的确不是淮北独有,也并非今日才见。环顾周遭,有不少人曾陷入过“被索捐”的无奈。可奇怪的是,倘若没有媒体的“横插一脚”,像这样的“变相强捐”,往往能上令下达,得到强力执行。那些心有不甘的“被捐”者,多半也只能自认晦气。
“为民造福”造来怨声载道,说明举措已背离初衷,“变相强捐”即便换来了“森林城市”、“文明城市”,这样的荣耀又能价值几何?当地民众称,该市曾专门要求各单位开展捐款活动,并明确提出捐款标准:机关事业单位正县级500元、副县级400元,科级及以下200元。企业单位参照以上标准执行。难怪有网民闻之戏言:到了“被募捐”场合,普通员工个个成了“科级干部”,可在享受待遇方面,何年何月才会“参照执行”?
官方辞令中冠冕堂皇地“筹集资金”,实质上却是向民众“伸手要钱”,这至少隐喻了两方面的“与时未进”:一是雁过拔毛成惯性,某些官员觉得,索捐具备合法性;二是“民望”与“官绩”,常常只是“两张皮”,评判未必“接地气”。
一是一,二是二。当地官员若想取信于民,就别玩弄自欺欺人的“文字游戏”。号称“造福于民”的工程,却是在变相强捐,这显然无法承接民众的权利诉求,只会削减百姓对所谓“利民工程”的支持率。到头来,就算工程为官员赢得了一堆政绩拔高的筹码,也会是得不偿失——当公信力的羽翼被拔光了,又怎么腾空呢?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