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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改作风,掷地有声

2012年12月05日 10:50   来源:东方网   怡然

  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赢得一片喝彩声。这新八条,字字实在,掷地有声。要是条条都能落实到位,党中央的权威、党的形象,一定会登上一个新高度。

  这八条中,有一条是“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事实上,这是一个重申,因为早些年中央也作出过类似的规定,问题在于没有不折不扣地执行到底,而且,在这次的规定中,对是否报道领导同志出席的会议和活动的标准有了新的表述,那就是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这三条衡量,其中“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是全新的概念。

  会议报道其实也是一种文风,并折射党风政风,同时也牵系着联系群众的大问题。“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这三条,是一个整体,而各条之间则既密不可分,又相互掣肘。“工作需要”是第一位的,但还应兼顾“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要是三者之间有矛盾,则须全面权衡利弊,考量得失,而不可一味强调“需要”而拒绝改进会议报道。这方面的“社会效果”,就是要顾及群众的感受,有利于改善党和群众的鱼水关系。

  中央政治局做表率,理当上行下效。中央领导的会议和活动的报道都需要掌握标准,那么地方性的会议和活动,更应该以“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为报道原则。令人遗憾的是,过去尽管中央有规定,且带头垂范,但到了地方上,“规定”并未成为“定规”,各种会议和活动的报道,只要有一定级别的领导同志出席,便非要见报,“新闻价值”“社会效果”被抛掷脑后,全然不在一些官员的眼里。而新闻媒体则时常感觉为难,对那些毫无新闻价值的消息做了报道,便违反了新闻规律,也侵害了群众利益;要是不报道吧,有悖于长官意志,得罪了领导部门。真是左右为难、痛苦不堪啊!但是“县官不如现管”呀,于是不少报纸的头版,实际上就成了会议、活动专版,第二版则是这个专版的延伸或浓缩,所谓“综合新闻”其实就是简短的会议和活动消息。老实说,这种“新闻”除了当事人自己看一眼之外,几乎无人会有兴趣拜读。

  从根本上来说,问题在于一些领导机关和官员们,将新闻报道当做自己出头露面、摆谱显威的机会,也当做自己的“政绩录”,不仅以公权力强制要求媒体报道,而且还要讲版面、求位置、量篇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还要相互攀比,稍觉不顺眼便不顺心,于是就怪罪于媒体,动辄批评训斥,弄得媒体无所适从,战战兢兢,以至于有些报纸无可奈何地声称“头版卖给领导了”。如此报道、如此文风、如此状态,怎么会令群众满意呢?

  因此,执行中央政治局的八条规定中关于改进新闻报道的要求,关键在于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惟有端正了“政绩观”和“会议新闻观”,惟有真是懂得“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的三位一体是新闻报道的标准,这条规定和具体要求,才可能在各地付诸实施,党风政风和新闻报道的清风,才可能吹拂神州大地,人民群众也才会满意喜欢、心情舒畅。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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