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发帖称,一辆车身喷涂“交通执法”字样的轿车于25日夜间现身郑州一豪华歌厅门口,几名男子下车后直接进入歌厅。经调查,该车为固始县交通局所有,而固始县交通局以及运管处负责人对此事均没有明确回应。(11月28日《大河报》)
公车跨地执法的情况不是没有,但一般都是以公安部门的查案为主,而交通部门的所有职责仅限于本地,要说跨地执法是没有的事,要说到歌厅去执法就更是无稽之谈了,难道这些公职人员是代表单位到歌厅参加正规的歌唱大赛?所以无疑,这辆执法车不管到底是属于交通局里的哪个部门,其出现在歌厅门口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公车私用。
河南目前并没有规定党政机关人员不得进入娱乐场所,所以公职人员在下班之后如果想要去歌厅、舞厅娱乐从纪律来上说不是不允许的,毕竟下了班之后就不再是公职身份了,而是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的自由消费。但这次的“百里飙歌”却不只是一次普通的K歌,而是驾驶着公车、浪费着公帑的行为,这已经明显违反了信阳市于2011年9月提出的“严禁公车停放在酒店、桑拿、歌舞厅等社会上高消费娱乐休闲场所”的要求,这就需要当地来进行严肃处理了。
可以说。公车泛滥的问题已经为民众所高度关注,公车私用就更是让民众深恶痛绝的行为,虽然各地政府三令五申地要求不得公车私用,有些还要求在节假日期间封存公车,但至今仍有一部分公务人员对此充耳不闻,对那些之前被曝光的事件不为教训,而是继续大摇大摆、正大光明地开着公车四处游荡,百里飙歌,自以为在外地就神不知鬼不觉,也不知道用一些手段来把公务标志遮挡一下,殊不知现在微博的力量是多么的巨大。如此滥用公权、滥用纳税人的血汗钱的藐视法纪的态度不禁令人瞠目。
一味地纸上禁止,一再地要求重申看来对有些公务人员起不到什么震慑作用,随着社会监督力量的不断激发,政府部门如果有决心解决公车私用问题的话,就应当加大人民监督的力度,发动民众利用微博、互联网等手段积极举报不正常的公车用车行为,并且大大地奖励这些举报,用人民的力量、公开的力量来震慑这些继续敢以公车来私用的人。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