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波300公里的执法车现身歌厅 真的假的?

2012年11月28日 10:53   来源:大河网   苗凤军

执法车现身歌厅

 

执法车现身歌厅

 

  执法车奔波300公里现身歌厅门口真的假的? 11月26日,有网友发帖称,一辆车身喷涂“交通执法”字样、车牌号为“豫S64899”的现代轿车,于25日夜间现身郑州一豪华歌厅门口,几名男子下车后直接进入歌厅。昨日,记者就该帖的内容采访了信阳市交通局,该局查询后称,车辆为固始县交通局所有。随后,记者进行了调查,但对于这辆车的归属,固始县交通局以及运管处负责人均没有明确答复。(11月28日大河网)

  交通执法车作为政府单位的公务车,出现的地方本应该是工作的地方,可是在上述新闻中,一辆车身喷涂“交通执法”字样、车牌号为“豫S64899”的现代轿车,于25日夜间现身郑州一豪华歌厅门口,几名男子下车后直接进入歌厅。尽管是网传,但是当相关单位的记者对这个事件进行核实时,作为这辆车的归属单位固始县交通局却没有对事件做出正面回应,这不得不让我们广大群众猜测一下,这新闻看来不一定是假的。

  对于这个新闻是真的也好是假的也好,我们要说的是,作为一个部门的公务车能远赴300多公里出现在歌厅这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这会让知情群众猜测,这公务车来这里是干什么呢?执行公务吗?但这车是交管部门的而非公安部门的,交管部门的执法车应该到路上进行执勤,而不是到歌厅进行执法。还有要说的是,如果真是执法到此,偶然光顾小憩一会儿,也会让人一问,离本地300多公里的路段应该不是他们所管辖的范围吧?因此出现这事,如何不让知情的群众议论纷纷呢?如何不会对执法车所属的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不质疑呢?

  还有对于这个事件我们还要说的是,其实作为工作人员在业余时间也可以娱乐一下,但是娱乐也要讲究一下方式,公务车作为单位的公共用车,只能用来工作而不是用来业余时间进行娱乐的。况且各地纪律检查部门早有纪律规定对于公车的使用范围有严格的规定,对于公车私用行为严格进行处理,而固始县交通局出现公车私用的现象其相关责任人难道真不知道这样的规定吗?当地交管部门是不是也应该好好地反思一下呢?

  最后我们要说的是,针对于这个事件我们相信这条新闻不是真的,希望当地交管部门对这个事件及时作出回应,给广大群众一个交待。如果这个事是真的,也希望当事人也应该好好地反省一下,作为公务人员,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作,做什么事造成不良影响都应该好好地反思自己,切不可因为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让自己形象受到群众的质疑,更让自己的单位也跟着背黑锅。一句话,执法车奔波300公里现身歌厅,我们但愿这个消息是假的,否则出现这样的事情只能是对纪律和法纪的践踏,最后受到伤害的只能是相关的当事人和相关的单位,而对群众来讲只能将这个事件当成一种闹剧,怀着一种嘲笑的心态去调侃罢了。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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