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

2012年11月27日 09:26   来源:解放日报   张晖明

  十八大报告在谈到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任务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段论述既是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30多年来的成功举措和工作经验的认真总结,揭示了体制转轨所需要解决的根本和关键,也是与十四大所明确的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发挥“市场是配置资源的基础性手段”之理论命题相呼应。

  为什么说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次来加以理解:

  第一,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经济运行的调节手段包括由政府直接出面的调节(即计划调节)和经济活动分工主体以竞争合作关系所展开的自发的调节(即市场调节)。它们决定并形成了不同的经济管理体制,前者称为“计划经济体制”,后者称为“市场经济体制”。鉴于经济活动参与主体数量和经济活动内容的多样复杂,市场经济体制让参与主体在频繁反复的竞争博弈关系中逐步发现和实现均衡,表现出对于经济活动当事人的直接激励和约束,保证了经济运行在信息处理、动力机制和激励约束等方面的绩效。因此,有人将其称之为“灵巧的机器”。而计划经济体制多在经济运行结构比较简单、经济生活存在明显缺陷以及直接的计划行政措施可以迅速解决问题时,才显出“高效”或相对有效。当经济运行进入比较常态的情况后,政府集中计划就很难处理好纷繁复杂的社会再生产经济信息和企业、个人的多样性供求平衡关系。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市场经济体制在信息、动力和激励机制方面有相对优越性,但市场机制也会出现“失灵”。此时,需要“政府调控之手”出面援助,以弥补市场所存在的不足。

  第二,基于对“政府”和“市场”两种调节手段的认识,需要回答的问题是,二者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单就二者发挥作用的具体方式和内容来看,市场机制表现为当事人之间直接的竞争博弈和约束收敛,因而能及时产生对当事人后续行为的调节。而政府的计划调节,表现在宏观总量上的计算掌控,得出相应的调节措施设计。这种计划所涉及的内容不是空穴来风,必须建立在市场作用的基础上。十八大报告把“尊重市场规律”置于“发挥政府作用”之前加以阐述,即是此理。政府的调控之手必须尽量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而要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当市场作用“失灵”时,政府应出手加以调控,但也须符合市场自身的客观规律。

  第三,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深化所面临的关键与核心,是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当前,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产供销、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产品定价、居民就业和劳动工资水平的确定等,已经迈入市场机制调节的轨道,但在产业准入、投资管理、资源型产品定价等领域,市场机制尚未真正成为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力量。同时,进一步放开的尝试,不时伴随着可能的不确定、不稳定和不安全现象,使得改革深化推进的难度进一步增大。就此而言,如何让“市场之手”成为“第一调节”之手,“政府之手”成为基于市场调节力量之上的有效辅助力量,以防止市场“失灵”,从而减少对社会经济运行的冲击,是形成市场与政府之间良性互动的重要条件。

  第四,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必须继续推进资源型产品定价体制的改革,推进产业规制方式的改革,推进企业家管理体制的改革,由此形成全面完整、客观科学的资源配置评价体系。上述改革任务聚焦在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领域。显然,这项改革涉及到的因素比较复杂,需要有科学全面的“顶层设计”,需要科学严密的规划和创造相对宽松的舆论、宏观经济环境,需要坚持改革开放实现发展目标的信心和决心。

  (作者系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企业研究所所长、教授)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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