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给可持续发展以公平机会

2012年11月27日 08:39   来源:人民日报   钟 声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公平和各自能力原则是推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基石。各方需要凝聚政治意愿,落实谈判共识,共同探讨将三大原则可操作化的办法。

  一年一度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卡塔尔多哈拉开帷幕。多哈会议要承担起承上启下的历史使命,关键在于坚定维护“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

  这三大原则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基本原则,也是20年来国际气候谈判一路艰难坎坷却依旧奋力前行的重要保证。德班会议一方面决定延续《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要求确保于2013年1月1日生效;一方面启动了德班平台新的谈判进程,目标是在2015年前尽快制定适用于所有缔约方的法律工具或者各方同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成果,并力图使其在2020年生效。由于欧盟等发达国家同意延续《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而巴厘路线图未完成的部分将转到德班平台谈判,气候谈判的重心也相应向德班平台转移。这一谈判格局的重要改变,使得三大原则受到了严重的冲击。

  在一些西方国家看来,启动德班平台就等于实现了“并轨”,谈判适用于所有缔约方的法律文件就等于所有缔约方应该承担相同的责任和义务。这些国家认为,今天的世界早已不同于上世纪90年代,新兴市场国家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必须承担更多的国际义务。这些国家往往打着各国已经达成控制全球升温幅度不超过2摄氏度的政治共识这一“道义大旗”,要求各国拿出所谓的“雄心”,来弥补承诺与全球目标之间的差异。

  然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仅有雄心是不够的,还要有公平,才能确保所有国家“公平获取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只有公平的国际气候制度才能获得各国的广泛接受,也只有各国广泛接受,才有可能使其得到有效的实施,否则再有雄心也是枉然。新兴市场国家发展较快是事实,但并没有根本改变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巨大的发展差距。在向绿色低碳转型的大趋势下,许多发展中国家提出了雄心勃勃的减排目标,也付出极大的努力,承担了与其经济发展阶段相对应的减排责任。发达国家不仅应以实际行动履行减排义务,还须承担起应有的历史责任,向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行动提供实实在在的资金和技术帮助。这才是发达国家展现自己雄心的最好的方法。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公平和各自能力原则作为推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基石不可动摇。在新的谈判格局下,推进德班平台谈判的具体议程,需要各方凝聚政治意愿,落实谈判共识,共同探讨将三大原则可操作化的办法。任何企图背离或抛弃三大原则的做法,只会导致国际气候谈判进程的倒退,损害的将是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责任编辑:李志强)

商务进行时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