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到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基本消除贫困现象,全面迈入小康社会,社会成员普遍感受到生活水平提高。同时,收入分配不均衡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来自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978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317,自2000年开始,该系数已越过0.4的警戒线,《中国统计年鉴2012》中显示2011年甚至达到0.5。因而,社会各界关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呼声日益强烈。
“十二五”时期 (2011年至2015年) ,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十二五”规划提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幸福感成为首要目标。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要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健全扩大就业增加劳动收入的发展环境和制度条件,促进机会公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
其次,在收入调节方面,要规范分配秩序,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出结构性特点,即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之间,因而,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对呼声较高的垄断领域进行改革成为必然。有针对性地放开资本进入渠道,引入竞争机制,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而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实现基本公平。
再次,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
欣逢十八大召开,在其间首次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蔡名照回答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问时说,目前有关部门在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上,已形成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正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改革总体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让我们热忱地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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