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银行你讲信用了吗?

2012年11月05日 14:46   来源:东北新闻网   老班长

  都是人越来越多的依赖信用卡,我们的工资每月按时打到个人信用卡账户。网上购物、支付水、电、煤气费用样样离不开信用卡。改变了携带大量现金东奔西走的时代。但各大银行给我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自行设立了很多霸王条款。

  中新网11月2日电信用卡差1元钱没有还,也按照全额消费计算利息,且按照复利的方式计算。央视《每周质量报告》28日报道了王某在中国民生银行透支11万5年后要还44万的案例。

  8月15日来源中国消费网慈溪市的秦小姐在银行取款22400元,当时银行柜员错给她24000元。事后,银行向秦小姐讨要多给的1600元钱,遭到拒绝后,诉诸法院,法院以“不当得利”判处秦小姐3日内返还。

  据《羊城晚报》报道,客户祁女士在广州市天河北中石化大厦内的中国工商银行柜台提款4万元,然后来到同一楼层仅隔数米的招商银行柜台转账时,发现其中有100元的假币。然而,当她找回工行理论时,相关负责人以客户离开柜台为由拒不承认,态度蛮横,无奈的客户前后两度报警。

  笔者看到这些银行霸王条款的报道,非常气愤。银行错可以,以正当理由私自扣除余额也不用负法律责任。可储户取钱,即便取到假币,也是离开柜台后只能后果自负。这种不平等的交易是由银行说的算的,即“解释权在银行”。我们消费者的利益谁来维护呢?每个银行都有自己的法律顾问,一旦发生小的问题,普通消费者都没有时间和精力同银行专业的法律顾问履行法律程序。只能自认倒霉,不了了之。

  身边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银行业务员上门游说的情况下办理了信用卡。业务员把透资额度上线两万元的卡,在期限内透资不用付利息一项无限放大,却又把逾期未还款的高额利息一项一带而过。信用卡一旦激活即送超市购物券来诱惑年轻人。一些人只图一时购物痛快,等到期还不上款项时,就此背上巨额债务,利滚利,苦不堪言。即便能控制消费,这张卡你未使用,等待你的是信用卡年费50元。普通银联信用卡的年费仅为10元,怎么算都是银行得利。

  垄断行业一贯作风就是,规矩自己定。消费者只能遵守银行设立的各项条款。政府的金融部门应该配合国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防止银行欺瞒消费者的行为,使消费明明白白,不能里外双赢,让银行对自己的失误及错误也付出代价,也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要建立举报热线,制约银行违规行为,让普通消费者同银行享有平等的权力。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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