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信阳一县领导家人建房后,想让黄姓邻居给其房子让地儿种菜。在协商未果后,镇政府竟带百余人强拆邻居院墙,并打伤邻居八旬老母。对此,事发地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镇镇长易祖兵回应称,确实对违建村民的房子进行了强拆,当事一方也确实是县领导的家人,但该领导并不知情。(10月30日《大河报》)
按照镇长的说法,之所以强拆黄家的院墙,是因为黄家建在了所谓的“公共用地”上,并且房子没有合法手续。但是,即使如此,要想拆除黄家的院墙或房子,也必须有合法的手续,否则,拆除就是非法行为。可是,易镇长虽然口称“拆迁行为是合法行为”,事前却既没有通知也拿不出相应的手续,合法性何在?
易镇长在声称黄家房子没有合法手续的同时,也没有否认县领导家属家的房子同样没有合法手续,即然都没有合法手续,即然镇长认为黄家的房子应该拆迁,那么,县领导家属家的房子为什么不一并拆除呢?易镇长厚此薄彼,所为何来?
实际上,如果讲理、讲法,黄家的院墙就不可能被拆除。所以,易镇长之所以带领这么多人拆除黄家的房子,是不可以用正常的逻辑来分析的。因为,这样的强拆原本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讲。镇长是怎么知道县领导家属与邻居的纠纷的呢?显然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县领导的家属告知了县领导,县领导告知了镇长;一是县领导的家属不经过县领导,直接告知了镇长。按照易镇长的说法,县领导对于强拆一事并不知情。县领导知不知情不得而知,我们知道的是,镇长带着100余名身着迷彩服、头戴钢盔的人来到黄家,强拆的虽然是院墙,献上的却是对县领导的谄媚。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一般来讲,在乡村社会里,即便你家的势力再大,对于邻居仍然是要客气的。毕竟,祖祖辈辈生活在一个地方,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没有什么威风可耍。所以,刘邦贵为皇帝,回乡时仍然会客客气气地请乡邻们吃饭。流传甚广的“六尺巷”的故事中,贵为礼部尚书的张英在家人与邻居争地事件中,也没有动用权力,而是主动提出“让他三尺又何妨”,从而留下一段佳话。
不管县领导对此事知不知情,其家属与邻居协商不成即求助于公权力,下级官员为了谄媚上级不惜动用暴力,这种解决问题的习惯决不是一日之间就能养成的,县领导对其家属和下属的举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下级官员不该成为上级官员及其家属谋取私利的“打手”,打着“合法”幌子的强拆也不该成为下级官员谄媚上级官员的工具。一个对邻居都无法平等相待的官员,怎么可能平等相待当地百姓?一个不惜动用暴力以谄媚领导的官员,怎么可能善待当地百姓?隐藏在这一强拆事件之后的官场生态、世间百态,有太多值得深思、回味之处,也值得纪检监查部门及时介入,查一查其背后的官场作风和利益链条。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