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罚息不合理,银行卡为何总是“卡”我们

2012年10月30日 09:19   来源:燕赵晚报   吴应海

  先消费后还款,目前很多人选择使用信用卡消费。然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信用卡也可能给用户带来一些麻烦,因为没有按时还款,而被收取高额利息和滞纳金就是其中之一。专家认为,各家银行的信用卡罚息制定得相对偏高,全额罚息的规定不尽合理。信用卡滞纳金大大超过本金的情况,说明银行在信用卡未还款的惩处收费上有失公平。(今日本报B04版)

  不可否认,银行卡大大方便了百姓的生活,从储蓄到购物,从借贷到理财,从代缴各项费用到资金转入转出,只要一张小小的银行卡便能全部搞定。可我们在享受银行卡带来的便捷的同时,也分明感受到这张小小的磁卡其实暗藏着许多不公平,甚至是在粗暴地“卡”我们的脖子。而这次央视曝光的信用卡问题,则更让人愤怒。譬如所谓的“全额计息”,你欠银行10000元,哪怕已还了9999元,只差1元未还,那也要按10000元计息,银行如此获得的利息是按1元欠款计息的6800倍。再如滞纳金问题,按照各银行的规定,欠款到期未还,银行除疯狂计息外,还要对最低还款额未还够部分按月收取5%的滞纳金费用,上不封顶,这常常导致滞纳金高出本金若干倍。

  面对这些明显在“卡”百姓脖子的银行卡收费标准和服务细则,由监管部门予以清理,实在是迫在眉睫。然而,人们在期待这些问题能得到解决的同时,更想追问:银行卡爱“卡”人的根源何在呢?原因就是,与银行卡有关的一些服务细则与收费标准全是银行自己“自编自导”,或者说是在银行主导下制定的。既然制定大权握在银行手里,银行怎能不处处替自己着想呢?试想,如果制定收费标准和服务规矩时,让公众全程参与,甚至把一部分决定权交给公众,那银行又怎么可能不把客户的利益当回事?

  很显然,要想让银行卡不再“卡”人,那就要将相关制定规则的话语权交给公众,最起码让公众参与。果真如此,银行一定会“老实”许多。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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