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服务”不能去公益性

2012年10月29日 08:51   来源:千龙网   耿宝文

  住在我楼下的张大伯下岗后开了个烟酒店,辛辛苦苦积攒了2000元钱藏在褥子底下,没想到1000元钱惨遭老鼠吞噬,只剩下点纸屑,另1000元钱则被咬得缺边少角,有1/5的部分残缺了。为了兑换这“幸存”的1000元钱,伤心至极的张大伯跑了几家银行,但都是失望而归。各家银行都有自己的理由,结果归结为一点就是不方便予以兑换。

  这实在让人心寒。《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明确规定,因遭火灾、虫蛀、鼠咬、霉烂等特殊原因形成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在实际兑换业务如有发生,作为特殊情况可以采取特殊处理。可看看现在各银行的做法,都是冷眼相待,袖手旁观。因为人家银行的道理是明摆着的:兑换残币是无偿的,这是不产生任何经济收益的“服务”,我为何要“无利起早”“多此一举”呢?对于符合规定的残币,各大银行以种种理由设置障碍不予兑换,其中的主要原因是不愿意干无经济效益的事情。在银行越来越“商业化”“市场化”的今天,各大商业银行如何承担其应当承担的公益责任,值得有关部门思量。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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