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解决深层次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根本举措
为做好四季度经济工作,促进明年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17日部署一系列深化改革举措,包括: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深入推进财税、投融资、电价、行政审批等领域改革;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和领域。
这一系列改革举措事关民生改善与内需的扩大,涉及经济结构调整,也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加快推进改革,激发经济活力,意义十分重大。
近年来,我国在医药卫生体制、社会保障体制、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等领域的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今年以来多项改革举措出台或取得重要进展。例如:42项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全部出台;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制定有望在4季度取得重要进展。
当前,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正面临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
就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而言,在世界经济复苏缓慢,贸易投资保护主义抬头的情况下,扩大外需面临不少制约因素,保持内需的较快增长也有不小的难度。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扩大内需,不断改善民生,不但尤其重要,也更为迫切。
为应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我国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而改革是加快转方式的强大动力。
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迅速提高,人口结构、资源环境状况的逐步改变,以及全球经济格局的深刻调整,多年来促进经济发展的人口红利、资源红利、经济全球化红利正逐步消退。产业结构、需求结构、要素投入结构、城乡区域结构失衡问题突出,资源环境压力加大,传统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
因此,加快转方式,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推动和实现,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促增长转向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并重。
改革还是解决深层次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根本举措。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制约社会公平正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城乡间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健全。城乡间、地区间、行业间和部分社会成员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社会管理体制还不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要求,侵害城乡居民基本经济和社会权利的问题时有发生。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通过系统推进收入分配、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等体制改革,着力保障和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无可讳言,上述重大改革不少是难“啃”的“硬骨头”,具有相当程度的复杂性和难度。但只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加强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充分听取和尊重各方面的意见,广泛吸收国内外有益的经验,就没有过不了的坎。
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