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五险一金敬而远之,农民工"短视"还是政策不到位

2012年10月19日 07:29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评论员 程莉莉

  10月18日,本报消息称,在山东济南天桥区举办的“农民工恳谈日”上,有农民工代表称不愿企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坚持说如果企业非要缴纳,自己宁可放弃现有工作。这种想法代表了一些农民工的意愿。当地某针织公司国庆前招聘了100名农民工,按照规定,企业应该为他们购买“五险一金”,结果有30多人不愿接受,还有人因此辞去工作。此举令劳动部门和企业不解。

  宁可不要工作也拒绝“五险一金”,对此不解的恐怕不仅仅是劳动部门和企业。能够享受多项社会保障本是好事,可农民工不但不领情,还唯恐避之不及,农民工的理由很简单,认为“每月工资1000多元钱,如果扣除社会保险,就等于少拿了100多元现金,因而宁肯不要保障”。

  虽然当地社保部门尽力解释,让农民工明白“不买社保不划算”,然而农民工却不买账,因为他们心中有着自己的一本账——有人认为自己很难符合政策规定享受到福利,比如养老保险要累计缴纳15年以上,并且退休后才能享受养老金,与城里人相比很难做到,如此一来不如直接把钱拿到手。

  农民工如此想法和举动并不令人陌生。前些年,广东等农民工流入大省每到年底都会发生大规模的退保潮。退保的外地农民工称,第二年不打算回来务工,如果不退保以后就没法退了,拿出多少钱是多少钱。其想法与济南拒绝“五险一金”的农民工有相似之处。

  如果说彼时的社会保险尚不能异地转移,而农民工流动性太强,担心缴纳保险是损失的话,那么,自2010年元旦之后,养老保险可以“带走”了,今年医疗保险也实现了转移接续,住房公积金更是可以一次性转移全部账户余额,至于不能转移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后两者完全由企业承担,并不影响农民工收入。那么,为何“五险一金”至今仍然被部分农民工“敬而远之”?

  可见,政策初衷虽好,但在某种程度上还是与农民工的现实需要有距离。这种距离包括农民工所说的“很难累计缴纳15年”,也包括异地转移过程中的费时费力,甚至可能包括与企业和社保部门打交道时的弱势等等。总之,正是基于对社保制度的某种不信任感和不确定性,才使得他们只想把钱攥在手里。

  当然,不得不承认,拒绝“五险一金”也有农民工不了解社保政策、自身保障意识淡漠、缺乏长远考虑等原因。对于“五险一金”指的是什么,哪些险种需要职工缴哪些只需企业缴,哪些可以转移哪些不能转移,恐怕连许多城镇正式职工都很难逐条逐项说清楚,又如何苛责那些整天忙于生计、甚至连节假日都难以保证正常休息的农民工?因此,转变农民工的保障理念,需要政府部门加大力气广而告之。更重要的,是根据现实情况及时调整政策,为农民工谋取更多看得见的福利。不久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政府宁肯少上几个项目,也要确保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投入,这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很多人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

  对于拒绝“五险一金”的农民工,我们在理解其苦衷之余,还有一些担忧。因为不愿意缴纳保险而放弃工作,那么农民工会选择到什么样的企业工作?自然是那些可以不缴纳“五险一金”的企业。而《劳动法》明确要求,“五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不缴纳“五险”的企业无疑是违法的企业。在这样的企业中工作,农民工遭遇侵权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这类企业是不是或明或暗地生存于某些地方?有关部门当提高警惕。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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