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21时许,在深圳红荔彩田路路口发生一宗泥头车(重型自卸货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当场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目前死亡人数增至4人,其中1名儿童当场殒亡。初步认定属货车失控所致。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开展调查处置工作。详细案情将尽快向社会公布。(深圳新闻网)
现场市民反映,肇事泥头车因闯红灯撞人,还有市民称泥头车抢道。无论是闯红灯,还是抢道,都是驾驶员的违章,都不能构成“杀人”的理由。网上深圳一出租司机说,他经常看到12点以后泥头车比的士车开的还快,超速必将给安全留下极大隐患。
我们常把给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运送水泥、沙子、石子等建筑材料以及施工垃圾的运输车,称为泥头车,这种车辆近年来已成为交通事故多的发罪魁祸首,有人称其为“杀人车”。
由泥头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屡见报端,而且大多死伤惨重。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这类问题更加突出。仅近几个月就发生了多起泥头车交通事故。广东两超载泥头车失控撞民宅,致5人死亡,多为儿童;佛山一泥头车与油罐车相撞起火致1人死亡。据调查,发生事故的泥头车很多是无牌无照行驶,甚至还有一些假牌套牌、非法改装的车辆,这些车辆的危害性很大。发生事故的原因多为:闯红灯、超载、不封盖、逆行等等。
针对泥头车事故,政府及管理部门做了很多工作,但都是治标不治本,泥头车事故频发,说明有关部门在这方面整治上存在缺口。泥头车的管理部门主要有建委、交委、环卫、城管、公安等部门,交警部门只管路面的泥头车,只对违法车辆的司机进行处罚,治标不治本,而且总处于被动管理的局面,各部门在管理上存在漏洞,没有形成合力,造成对泥头车的监管不力,致使事故连连发生。
整治泥头车,涉及的部门很多,遇到的困难可想而知,但无论如果如何,有关部门也必须下决心,根治泥头车超载违规等问题,生命诚可贵,没有什么能够大得过人的生命。泥头车的整治,绝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能够见效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对泥头车问题进行彻底梳理,在综合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方案。
笔者希望政府及管理部门真正做到亲自上手,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彻底根治泥头车引发的交通安全隐患,不要让其成为“杀人车”,如果泥头车再次发生事故,政府将如何面对广大民众?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