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报10月13日报道,在连续26年收费后,河南省第一条收费桥梁——郑州黄河公路大桥10月8日起永久免费通行。然而记者调查显示,免费后,收费站所有闸口都处于开启状态,收费人员全部撤离,挡车器、监控摄像头等原有设备也拆除完毕,这直接导致连日来一些超载货车纷纷闯关过桥,畅通无阻。
撤走所有工作人员和设备,当地相关部门当真是免费得彻底,不仅钱免了,管理也一并免了。有钱拿的时候就管一管,没钱拿的时候就“大撒把”——你们不是呼吁取消收费吗,现在不收费了,管理也免了。
同样是因为收费问题,这几天,还有一座桥引起舆论关注——今年7月,宁夏吴忠黄河大桥辅道桥撤销了存在10年的收费站后,当地政府部门又在桥两端设置了路障,行人和车辆想到对岸办事,只能绕行3公里外另一座收费桥。媒体10月14日的报道中,宁夏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还称,封路是因为这条路与高速公路并行,中间只用隔离墩分开,怕车辆伤及行人不安全,10月15日就改称这两条辅道本就是高速公路的一部分,当年因为车流量少才隔离出来供群众使用,如今车流量增大、安全隐患也大,于是要将其重新并入高速公路使用。
后一个说法似乎可以平息公众“免费就封路”、“封路为增加新桥收费”的质疑,若不是触动了人们对路桥收费问题的敏感神经,导致质疑、指责不断,真相不知道还在哪儿转悠呢!既然有关部门早就掌握了相关情况,为何不早点儿出来说清楚,偏要搞得如此沸沸扬扬?
类似之事屡生风波,说白了还是“无利不起早”在作怪——有利可图的时候纷纷上前,没利可图的时候找个借口甩手不管,这是政府部门应有的作为吗?
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对于公众而言原本就该是免费的,即便一些高速公路因当时修建时的经济条件所限、如今必须以收费的方式来还贷,免费依然是大势所趋。因为公众已经以纳税的形式支付了建设、使用这些公共设施的成本,因此,诸如普通道路、桥梁、路灯、信号灯之类,路政部门、交管部门能说对它们的破损没有管理之责吗?时下,不少城市的公厕、公园、博物馆等都开始向市民免费开放,如果相关部门都以免费为由不再行服务、管理之责,那这些公共场所的环境和卫生状况恐怕早已让人望而却步了。
因为不收费了,所以超载、超速之类都不管了,道路、桥梁、过往车辆是否“安好”也不重要了,这反映出一些部门对自身角色和职能的认知错误。对地方政府而言,对公共事务和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是其义务和责任,这种义务和责任不能以是否有利可图为前提。不管车辆、行人是否单独交了过路费、过桥费,保证其安全,相关政府部门都是责无旁贷的。如果真出了事,管理之责亦是逃不掉的。
进而言之,上述地方政府在公共设施免费之后采取的“大撒把”做法,从根本上说,是多年来“管理等于收费”的错误定位的一种延续。超载不是严重吗,那么罚款解决;超载不断呢,罚款可以“包月”;一些景区不是环境堪忧吗,那么收费解决,“古城维护费”、“生态保护费”,只要踏上我这地界,就得乖乖交钱;一些城市不是拥堵严重吗,停车费、拥堵费,收你没商量……
收费究竟能解决多大问题,相关部门心中有数。之所以仍对收费乐此不疲,一方面是看得见的收益,一方面是以罚代管的清闲。久而久之,收费便成了一些部门管理社会事务、解决公共问题的不二“法宝”。如今,既得利益没了,自然不愿再“起早”,甚至是在以故意不“起早”要挟公众和公共政策,重新回到收费时代。这种想法和趋势必须遏制。
所幸,河南相关部门已意识到疏于管理的严重性,决定会同大桥涉及的地市的公路管理部门研究分流方案,并将在大桥两侧设立超限检测设施,保证大桥安全稳定运行。但愿这个决定早些付诸行动。
免费,本是为了让利于民,提升公众生活的幸福感,也是公共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回归公益属性的大势所趋。今后,还将有更多地方的更多路桥回归免费。收费与免费之间的管理和服务如何过渡、衔接,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