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行政管理大二学生刘艳峰9月1日向陕西财政厅和安监局邮寄了申请书,要求公开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2011年年度的工资。20日下午,陕西省财政厅特快专递回复称: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等了半个多月,等来的居然是不公开的结果,实在是始料未及。既然“表哥”杨达才的工资收入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大可以直接答复就行,何必又是特快专递,又花上近20天的时间,吊起公众的胃口不说,最后还让人大失所望。
公众不解的是,杨达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他的工资收入虽然属于个人事项,但由于他拿的是公共财政钱,既然是公共财政,有何不能公开?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都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以此而言,只要杨达才的工资收入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都应公开。
而且,从另外一个角度说,“表哥”一事经公众关注后,已然成了公共事件,其给政府部门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消除舆论对杨达才的质疑,重塑公信力,有关部门也应主动公开其工资收入。现在以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为由拒绝公开,只能引起公众的进一步质疑,并不是很好的危机公关。
其实,公众心里明白,“表哥”的工资应该不会太高,杨达才此前也透露了自己的工资收入:我工作,我老婆工作,我儿子工作,我(儿)媳妇工作,一年光工资收入就十七八万。
按说官员抽什么烟、穿什么衣服、戴什么表、系什么腰带,是其合法的权利和自由,只是在财产不公开的背景下,公众难免对其奢侈品的来源产生怀疑。要想释疑,还是大大方方地公布工资收入以及其他财产收入吧!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