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在第七届新人力论坛上发布的《2011中国薪酬报告》显示,去年,我国居民收入增长远远低于财政收入和企业收入增长,使得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相对比重不升反降。(9月18日《21世纪经济报道》)
近年来,我国收入分配改革一直在向前推进。比如减税,不仅修改后的个税法于去年9月1日就开始实施,6000万人因此免缴个税,而且,还有针对行业企业的结构性减税。另外,在去年之前就推行国企工资总额管理、最低工资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等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措施,这些按理说都能增加职工收入,但是,居民收入还是远远低于财政收入和企业收入增长。这不仅说明相关措施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还说明已有的措施难以承担改善收入分配关系的重任,必须以更完整的制度设计和更有力的改革措施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如学者所言,我国的收入分配政策,一方面强调要较快增加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另一方面又在强调人工成本上涨压力过大,影响了我国竞争力和企业发展,提出有效控制人工成本的过快增长。如此,增加居民收入的政策就被控制人工成本的措施部分抵消了。
收入分配实际上涉及三个主体,即政府、企业、居民。无论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分配关系,还是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分配关系,如果在每一种分配关系中,公众都有充分的话语权,收入分配必然会向居民倾斜。遗憾的是,政府和企业实际在主导收入分配,居民的话语权相比最弱。
收入分配要想实现公平,需要政府和企业同时让利。首先,政府要向企业和居民同时让利。一方面,政府应通过降低直接税、完善社会保障向居民直接让利;另外,政府应通过降低间接税向企业让利,增加企业利润,让企业有涨工资的空间。其次,企业向职工让利,这需要工资协商制发挥应有作用。张海英
(责任编辑:周姗姗)